副科级才是实实在在的。
也暂时只能这么着了。
直接给王为升大队长,也不见得就很合适。
第一个,王为升了大队长,和平往哪摆?
人家和大队也没做错什么,不能因为要给年轻人让路,就随便把他调到那些不相干的部门去。公安机关和其他政府单位是不同的,尤其是禁毒部门和刑侦部门的资深警察,绝对是业务骨干,这些业务骨干,放在第一线都是宝贝疙瘩,可不能闲置了。
至于把和平调到市局禁毒支队去,给王为让路倒不失为一个好办法,不过那总要跟班子里其他同志开个会,商量一下,不好这么仓促地临时决定。
再说,王为实在太年轻,资历太浅,升的太快,对他也不是什么好事。
毕竟在场面上,各种职级都是有年龄线的。
王为现在升得太快,将来就不免要在某一个位置上蹉跎很长的时间来熬资历,那种长时间的蹉跎,有时候足以让一个锐意进取的人意志消沉,消磨了所有锐气,只想着玩物丧志。
以一种相对比较温和的速度升上去,一步一个台阶,每一个台阶都站稳脚跟,都做出傲人的成绩,那样才稳当,才最合适。
当然,职务不能马上就升,副科级这个级别却是可以先给的。
这一回,胡卫国倒是比较大方,直接给王为调整为副科级,而不是享受副科级待遇。听上去好像差不多,实际上区别还是很大的。
享受副科级待遇,只是工资奖金什么的跟副科级看齐,本质上,王为还是正股级。但明定副科级别,却代表着王为有了担任副科级实职的资格。比如明定副科级之后,王为要是出任下边派出所所长或者其他副科级大队的大队长,都是顺理成章的,属于正常调动,而不是提拔。
换句话来说,今后无论什么时候王为成为禁毒大队大队长,都是理所当然的,不显得突兀。
禁毒大队的同事们都心中有数,现在的王为在禁毒大队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副大队长那么简单,而是“候补大队长”的身份,正位只是个时间问题。
这一点,不仅仅是大家心照不宣,而是肖世高局长在随后的会议上明确了的。
送走杜书记和胡局长,会议并没有结束,接着开。
发生了这么重大的“事件”,肖局长肯定要开会落实一下。
主要是他得有个态度,代表西城分局向杜书记胡局长表个态,同时也要给王为同志表个态。
西城局先前委屈了人家王为同志,连杜书记和胡局长都看不过眼,出面“打抱不平”了,西城局自己要是再没个态度,说不过去嘛。
会议上,肖局长先是板着脸,严厉地批评了周云和。
当然,主要是批评他那种行为,不是批评个人。
反正周局已经不在场。
胡卫国都已当众宣布他停职,他当然就没这个资格再以局领导的身份出现在这个会议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