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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沙贝克应了一声,向赫伯埃新闻道:“叔叔,斯特罗除了您之外还有巨人吗?”

“有啊,穆尔、卡内基、汉沙……他们都很高大,也很强壮,不过都有些缺点。”赫伯埃的言下之意是:这些人都打不过我,我才是最吊的!

瓦沙贝克接着问道:“有年龄和我差不多的吗?”“你?斯丹克之子,我还不知道你几岁。”很赫伯埃笑道。

“叔叔,今年是萨欧拉赐我生命的第21年。”瓦沙贝克回答。

“这个嘛,倒是有一个,长鹿一族的梅德维德,他今年才19岁,我高大,可惜是个不喜欢打斗的孬种。”赫伯埃一脸嫌弃的样子。

瓦沙贝克把情报翻译给白已冬,当然,他省略了赫伯埃后面的评价。

“你能带我们去见他吗?”

白已冬忍不住问道,可惜赫伯埃听不懂英语,瓦沙贝克复述一遍。

赫伯埃摇头道:“长鹿一族在斯特罗是有名的大族,你们随便找一个人都能问到,那个年轻人是斯特罗有史以来最高大的巨人,同时又是斯特罗历史唯一一个不敢报名格斗大赛的孬种,别人称他为长鹿之耻。”

打探清楚情况,瓦沙贝克和白已冬便向赫伯埃辞行,临走前留下了一部手机,告知并教授了赫伯埃用途。

赫伯埃接受得很不情愿,嘴里囔囔着:“斯丹克之子,你送给我这个毫无用处的垃圾不如帮我买一些弓箭呢!”

“您放心,我会帮您买的。”瓦沙贝克对赫伯埃很是尊敬。

回去的路,白已冬打探了点赫伯埃的事情,发现这个人真不简单。他是斯特罗历史格杀最多猛兽的勇士,还是连续十届格斗大赛的冠军。

“早点睡吧,明天还要去见那个长鹿之子呢。”白已冬说。

瓦沙贝克没说什么,小眼神全在房间里。看来他已经享受到了作为男人的乐趣。

白已冬意义深长地一笑,也回屋休息了。

按计划,白已冬还要在斯特罗待两天,短短两天的时间,他要在这个篮球基础为零的国家找到第二个瓦沙贝克。

如果找不到,那也没什么,毕竟像瓦沙贝克这样的才,全世界也没几个。

奥桑是斯特罗的交易之城,猎手、农夫、售卖干粮的地主每天都要来这里买卖东西。

能在奥桑定居的家族都不是一般的家族。奥桑可以说是斯特罗最繁华的都市,而长鹿一族,则是奥桑历史最悠久的家族。

传闻,长鹿一族的祖先长鹿在一场与花豹的追逐大战胜出,从此闻名斯特罗,长鹿一族的人也都以速度闻名。

白已冬以为会费一番周折,没想到一到奥桑,大街随便找人一问,竟然都知道梅德维德这个人。

“你们找“长鹿之耻”做什么?”这语气好像找梅德维德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一样。

瓦沙贝克淡漠地说:“当然是有要紧的事。”“如果你是想找他约架,那你找错人了,他是长鹿一族史最懦弱的人。”那个人说。

瓦沙贝克翻译给白已冬听,白已冬倒是越发好了。

梅德维德和斯特罗格格不入,这里崇尚搏斗,竞争,每天都要承受血与火的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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