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记得那一天,飞机落地之后下了一场大雨,就如他失去她的那天一样,他一路淋着雨回去,屋里的床头柜上放着一个信封,里面装着一万澳元,大概是父亲曾经留给他的生活费。
程津珩将淋得半透的毛衣一点一点洗干净然后晾在窗前,窗外不知何时又下起一阵雨,他忍不住走出去,站在院子中间的石板路上。
有谁能知道,那一夜她到底淋了多久的雨。
他只穿了一件单薄的衬衫,雨不算小,不一会便将他淋了个彻彻底底,他闭着双目,微微仰着面,感受着雨水滴在身上微凉的感觉,一只蜗牛已经悄悄爬过他的鞋面,向一旁的草丛爬去,他仿若失去知觉一般任由阵雨在他头上下了一场又一场,最后,他终于张开眼眸,看着远处清逸的天空。
“答应我,林梦。”他轻缓的声线响起,“一定要好好活着。”然后他在心中念出了最后两个字,等我!
三天后,程津珩离开了那栋房子,重新搬回了学校的学生宿舍,又将一万澳元匿名捐赠给当地的一所儿童福利院,就在那时,他看到儿童福利院被父母遗弃的或残缺或封闭的孩子,第一次生出想要创办慈善机构的想法。
既然他无法照顾那个他最想照顾的,至少他可以帮助其他人,这样的决定,既是为了那些没人照顾的孩子,也是为了他想要找到的女孩。
可一个人在墨尔本的生活并不轻松,在未考取律师执照之前,程津珩一直在打一些散碎的零工,工资不多,但胜在自由,这让他有一些时间可以做一些自己的事情。
两年后,他成功考取墨尔本大学法学硕士,并在同年考取了律师执照,选择继续攻读博士,不过令人绝望的是,他一直收不到林梦的消息,就在那两年,他学会了无缘无故的发呆,生活中与她有关的一切都变成他们此刻唯一的联结,他喜欢这样静静的坐着,就好像可以安安静静的与她待上一会,好像耳边就可以听到她天真的笑。
时间仿佛可以渐渐抚平他心里的痛,却无法抚平他灵魂的缺失。
又过了两年,他已经成为墨尔本十分有名的华人律师,可找不到她仿佛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伴随着所有的功成名就,他所坚持的,也是唯一支撑他的动力就是找到她,后来,他真的如自己所愿,成功创办了一家儿童慈善机构。
注册前夜,他的朋友曾经问他,“名字想好了吗?”
他笑了笑,没有回答。
其实关于名字,他几乎不用思考,“Lincy”!这所儿童慈善机构因她而办,可他心里清楚,这不过是他万般无奈下的自欺欺人,他可以照顾所有“Lincy”旗下的孩子,却无法照顾他最想要照顾的那一个。
随着派回国的人越多,他的失望就越大,中国太大,想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她不异于大海捞针,后来,他开始惧怕回国,如果不回国,他知道她就在那里,可是一旦回去,他就会彻底失掉她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