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加美什:……
杂修!你给本王等着!迟早杀了你!
整治好金毛,眼见它再也不搞幺蛾子了。叶久泽这才开始处理“案发现场”,一桶水、一拖把,喷点儿空气清新剂,完美。
只是,他发现身边的气氛,过于冷清。
回首,金毛蜷缩在角落里种蘑菇;转眼,藏獒匍匐在门边很警惕;扭头,白柴端坐在枕头上装小透明。
叶久泽:……
他不愧是顶着“万狗之王”称号的男人,乱臣贼子不敢造反,这一波龙椅坐得贼稳。
……
难得过了几天安生的日子,叶久泽回“穗之村”转了圈后,就拖家带狗地走向“人见城”。
只要一想到家里有两条成年犬,他就放不下寻找漂亮小母狗的心。男人跟男人呆一块儿容易出事情,譬如某理工学院的“和尚庙”,一寝室呆久了,上下铺就搞上了。
想来公狗和公狗呆一块儿,窝住得近了,也容易从boy变成复数形式gay。
为了狗子们的身心健康着想,狗妹子是必须养的。他可不想某天一大早起来,看见金毛和藏獒搞上了,这不仅辣了他的眼睛,还伤害了白柴幼小的内心。
可漂亮的狗妹子哪那么容易找?这年头连人都养不活,何况养狗?
即便“穗之村”曾有狗,大抵也进了人们的肚子。叶久泽打算先去“人见城”碰碰运气,如果实在没踪迹,他就花点儿金子托戈薇兑了,给他运俩狗妹过来。
想想就气,他还没怎么着,自家狗就要脱单了!
人活得真不如狗!
“人见城”的重建工作不怎么理想,至少过了这么段时间,仅修了外围的建筑,内围依旧狼藉满地,很多巷道人去楼空。
这差不多快成死城了……
一见这情况,叶久泽明白找狗妹子是甭想了。可来都来了,不去见见奈落也怪可惜的。
毕竟他在红旗下长大成人,还没见过活得如此风骚放荡的坏人。简直是集世间恶棍为一体,把该做的、不该做的事儿都搞了遍。
生命不息,搞事不止。普天之下,仇家无数。
叶久泽与奈落谈不上交恶,他们没什么利益冲突,也没什么恩怨纠葛。换句话说,只要其中一方不作死,他们的关系应该还能“平静”下去。
但偏偏在这个时候,叶久泽进了“人见城”。
也偏偏在这个时候,是奈落最虚弱的一天。
他和犬夜叉都是半妖,而身为半妖,他们每个月中总有一天是最虚弱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