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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帅,多金,气质非凡,她物色男人的标准,站在她面前的沈浩,貌似完全符合她的标准。

她哪能不心动。

尤其当善于观察她发现沈浩所戴的腕表,是价值上千万的限量版百达翡丽,不禁心花怒放。

“我叫潘思思,很高兴遇见你。”潘思思自我介绍之际眉开眼笑伸出纤纤玉手,要与沈浩握手。

“沈志泽,以前开花店,现在读研,一次偶然的机会,做了枭雄剧组的临时演员,吴导觉得我演技不错,对我很好,我才有机会参加今天的庆祝晚宴。”沈浩这话搞得潘思思一愣,再也笑不出来。

开花店,读研,临时演员。

与潘思思想象的公子哥、高富帅,相差十万八千里。

“你……你……”潘思思不知如何表达此时郁闷懊恼的心境,缩回手,狠狠瞪一眼沈浩,转身离开。

功利心强的女人就这么现实。

沈浩笑着摇摇头,却未反感潘思思的做派,女人也好,男人也罢,现实一些,活的多半好一些。

痛恨女人现实的男人,十有八九是一事无成的废物。

“思思,你认识那位?”两位跟潘思思签约同一家公司的二线女星,异口同声问走过来的潘思思。

她俩也默默窥视沈浩许久,凭着女人的直觉,判断沈浩不是一般人,然而潘思思的回答令她俩大跌眼镜。

“枭雄剧组的临时演员,我去年演的那部戏,他跑过龙套,既然遇上了,不能不打个招呼。”怕人笑话的潘思思硬着头皮撒谎。

问话的两人先是错愕,继而暗暗庆幸自己没贴上去,否则丢人丢大发了。

“于曼丽来了。”

不知谁喊一嗓子,使得各怀心思的三个女孩侧目,凝望宴会厅入口,走进来的人,正是最近大红大紫的于曼丽。

以吴导为首的一众大腕主动迎上去。

“出道两年,跻身一线,人比人,气死人啊。”

“她命好,遇上过贵人,本色、浩翔两大财团才不遗余力捧她。”

“我也听说过她的事儿,据说在横店快要混不下去时,认识了一位特牛逼的公子哥儿,第二天就成了谋女郎,一炮而红。”

三个女孩交头接耳,小声议论于曼丽,掩饰不住内心的羡慕与嫉妒,最沉不住气的潘思思甚至暗暗埋怨老天刁难她,不给她机会。

“曼丽,你的到来为这场宴会增色不少,我得向你说声谢谢,希望下一部戏,能与你合作。”

“吴导太客气了,与吴导合作,我梦寐以求。”

吴导、于曼丽说着话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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