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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男女都扯开嗓子喊好。

从不喝酒的人,也豁出去,敬这个,灌那个,忙的不亦乐乎。

酒过三巡,显露几分醉意的秦奋猛拍一下桌子,待大家收声,诧异望过来,昂头吟苏轼的《南乡子》。

云海,天涯,两渺茫。

何日功成名遂了,还乡,醉笑陪公三万场。

秦奋吟到这儿,抬手指着一个宿舍的兄弟,语调陡然高亢“不用诉离殇,痛饮从来别有肠。”

沈浩笑着冲秦奋竖起大拇指,想不到被江南水乡滋养出几分阴柔气质的好哥们儿,居然有这么豪迈一面。

赵美美醉眼迷离依偎着沈浩,道:“老公,我想结婚前你陪我去世界上最高的地方,看日出,我还要许一个愿。”

“好。”沈浩痛快答应,并非随口敷衍,哪怕是小妮子喝高后的胡言乱语,他也会认真思量。

世界上最高的地方,珠峰,登山爱好者心目中的圣地,登上去,这辈子才算圆满,不过登珠峰无异于拿命去冒险,死在上面的职业登山运动员多了去了。

沈浩无所畏惧。

别人去不了的地方,这牲口未必去不了,别人能去的地方,他一定能去,带上赵美美照样没问题,起码登珠峰不在话下。

这顿晚饭从七点吃到十一点,不少人喝趴下,这次聚过后,不知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聚,没谁偷奸耍滑。

沈浩事先包下一层楼的房间,喝醉的同学,直接被抬到楼上房间休息,没醉的,拎着酒回房间,继续喝,继续唠。

赵美美没少喝酒,趴在沈浩身上,梦呓似的嘟囔几句,就睡着了,由于是趴着,不一会儿,嘴角溢出一丝口水。

沈浩乐了,小心翼翼抹去小妮子嘴角的口水,看着这个要陪他走入婚姻殿堂白头到老的娇憨女孩,内心很满足,很温暖。

完美的老婆,绝世的红颜,无上的权威,这一生,他没白活,唯一的遗憾,是初恋,是何媛。

人无完人。

人生亦如此

不必耿耿于怀。

……………………

新的一天,新的心情,然而303宿舍的气氛有些压抑,吴波、秦奋、王耀都在收拾东西,准备离校。

秦奋先回杭城陪陪父母,再出国。

王耀祖要搬到公司提供的单身公寓,上下班方便,光是这福利,足以令绝大多数北漂羡慕死,毕竟住是一笔不菲的开销,况且住的是高档公寓,自己去租,一个月少说五六千,贵点的万八千。

有份好工作,很重要。

“别愁眉苦脸的,又不是以后见不着了,尤其你俩,都在这座城市,咱们想聚,很容易。”沈浩笑着瞧吴波、王耀祖。

王耀祖环顾宿舍,黯然一笑,道:“老大,我是舍不得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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