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等过几天再说吧,爱丽丝的去留不是我能说的算的,你别看我是带队的挺有面子的,但其实我的地位也很尴尬,我就一入赘部落的外来者而已,他们要不是看我聪明的话,估计早就把我给驱逐了....。”说实在话,安德烈也希望自己的女儿出去接受教育,而不是留在这里以后给这些脏兮兮的野人在一起生活。
跟安德伟闲聊了几句之后,安德烈又看向了刘氓他们的坐骑,一脸不可思议的惊呼道;“天啊,你们竟然把剑龙给制服了,还让它们乖乖的给你们当坐骑了,你们未免也太牛了点吧??”
“我不知道你当初是怎么来到这里的,但是我们十个人是一路打过来的,细鄂龙,霸王龙,剑龙,恐鳄,大蟒蛇,娃娃鱼,野人部落,我们都是用武力战胜它们,然后才一路狼狈的横渡过来的。”面对自己叔叔的惊呼,安德伟拍了拍自己破破烂烂,有着许多伤痕的上身,一脸得意的道。
安德伟身上的伤痕并不是跟恐龙搏斗受伤的,他身上的伤痕跟刘氓等人身上的伤痕一样,都是在赶路,逃命的时候,被树枝之类的刮伤的,可以说十个人里面,除了小丫头身上没有伤痕外,其余的都是伤痕累累了。
并不知道真实情况的安德烈,听到自己侄子这一路上的凶险,那是紧张,佩服,震撼,甚至还有着些许的向往。
至于为什么向往呢,其实很简单,他进来后是被人一路带着过来的,这些惊险,刺激的画面,他一个都没有经历过,或许他经历了这些的话,他估计早就变成一坨恐龙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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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要出去,得等到明年
初次见面外加还聊得来,所以刘氓大方的请安德烈和那些野人吃了顿,丰盛的早餐蛇肉。
刚开始那些野人不知道自己吃的是什么肉,只觉得好吃,后来当他们得知自己吃的肉干,竟然是岛屿上那条大蟒蛇的肉,他们看刘氓的眼神顿时就不一样了,眼里满满的都是崇拜和佩服。
刚开始刘氓还不知道,这些野人为什么要用佩服的目光看着自己,直到安德烈开口解释了,刘氓才知道原来是那条蛇已经吃了不下一百个野人了,而那些野人还发动了无数次的攻击,只是都没能如愿的杀掉它。
但是此时刘氓这群名不见经传的人,一来就杀掉了让他们苦恼了几百年的存在,顿时就让他们有了一种被天神关照了的感觉,而刘氓这个队长自然而然的就被认为是天神下凡了。
刘氓没法跟这些野人交流,所以在笑了笑之后,无奈的不出声就算是默认了,随后在吃完了早餐之后,刘氓他们就骑着剑龙队伍,浩浩荡荡的朝野人部落的位置走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