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金两眼放光——好你个鳖孙,你快露馅儿了!可他还像个和气的老头,笑得前仰后合。
“你们矿离玉米地老远的,你咋去哩?”老金开始不露声色地套他。
“不远不远!”那家伙毫无觉察,出了矿,往东往西,咋走咋走,给老金说了个备细。
那时候办案,条件十分艰苦,并不像电视剧中演的,出门就是警车。老金坐公共汽车先到禹县县城,再租了辆自行车,一路跋山涉水赶到新峰煤矿。按照犯罪嫌疑人所说的方位,找到了那块玉米地。他不能直接问谁家有小妮被强奸了,他问地里干活的人们:“这是谁家的地?”按照人们的指点,他找到那家。这时候可以问当时的情况了。
那家人说:“别听那鳖孙胡说,啥摸老玉米呀!那天中午时分,地里干活的人们陆续回家做饭。那家伙躲在地里,发现一个小妮在摘地瓜叶,就扑上去摁倒了她,打算强奸。小妮大声呼救,惊动了地里的庄稼人,那家伙一看不好,跑掉了。”
按法律讲,这是强奸未遂。老金取了证,写了材料,回到矿招待所。服务员好奇,问他:“您办啥案子呀?”老金告诉她办强奸案。服务员说:“是不是去年10月,山南一个十来岁的小妮被强奸的事?”
嘿,又是一条线索!他赶回许昌,继续审问犯罪嫌疑人,可是那家伙死活不承认。
不承认就行啦?老金又坐公共汽车赶到禹州市公安局。
办案人员正为这个案子发愁哩,当时派了十几个侦查员,查了半个月,竟一点儿线索也没有,几乎成了个死案。老金这么一问,人家赶紧将被害人姓名地址告诉了他。
老金又骑上自行车,赶到山南杨庄,找到了被害人——是个才十一岁的小妮。小妮讲了发案的经过:那天她与六岁的妹妹到老陈沟放羊,被一个坏家伙强奸了。当时孩子大出血,幸亏被人们发现,及时送到县医院,才捡了条活命。
老金问闺女:“那家伙长啥样?”
小妮想了想说:“嗯,他右眉弓上有个疤。”拿手比着,“像黄豆大小。”
老金此时真像个慈祥的老爷爷,他轻声细语地问孩子,那人眼睛啥样,嘴啥样,脸盘啥样。慢慢地,小妮又回忆起:“对了,那人说话时好嘬嘴。”
老金又是详细地取了证,写了材料。赶回许昌,仔细一看,犯罪嫌疑人这两个特征与小妮说的分毫不差。可他就是抵死不交待。
老金知道,就是他交待了,没有确凿的证据,随时都会翻供。办案子必须办扎实,必须有如山铁证,才能不枉不纵。他三下新峰——又是公共汽车、自行车,一番长途跋涉。来到被害人家里,征得小妮家长的同意,他决定带小妮到许昌去指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