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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那次意外杀人,他无意将它当作回忆或恶梦,他很快就上手,并乐在其中,终于在十四岁生日那天收到人生第一封蝉堡。十六岁那年,他学会用枪。

在一次上海任务里,在田子坊一间酒吧里,他认识了人生中最爱的女人,一个甩着麦克风大唱英式摇滚的二十岁大姊姊,他爱上了她,爱上了摇滚,也爱上了她给他的摇滚梦想。

几乎是他人生最开心的日子吧,他带着心爱的女人到马来西亚生活,过着随性接单的轻松人生,并打算在华人众多的槟城落地生根,在闹区开一间只放摇滚乐的酒吧,慢慢金盆洗手。

或许是金盆洗手的日子近了,他的身手也松懈了,隔年他在一次看似简单的任务中失手中枪,并连累了他的女人,令她被追杀而至的马来人黑帮轮奸勒杀。

在华人教会的及时救助下,他逃过一劫,之后花了整整一年才令严重的伤势复原。当他痊愈之后,只花了三天就将那些混账马来人给逼入绝境,为了更快杀光那些仇家,他认为两只手各拿一支枪会更有效率将子弹打在他们的身上,于是他拿起了火力强大的阿尔特巨蟒左轮手枪、以及沙漠之鹰手枪对马来人帮派进行屠杀。那些马来人在街上成堆的尸体也印证了他对双枪的想法。

为了提醒自己一定要冷酷绝情才能生存下去,他将一张黑白分明的脸刺在他的胸口上。从那天起他用“黑白无常”当作新的名字,表面的字义跟象征的意义一样残酷。

江湖上都简称他“黑白”。

借着一次远程任务,黑白离开了马来西亚那块伤心地,到美国发展。

在美国待了两年,黑白一边杀人,一边寻找机会想成为一个摇滚歌手,但都只是脑袋想想嘴巴讲讲,黑白连在街头唱首歌给路人听都办不到。摇滚歌手的路连一步都没有跨出,黑白已用夸张的双枪枪法在拉斯维加斯闯出了名气,就连当地黑帮都给了他很高的评价。

不过给他很高评价的,不只是黑帮老大,还有黑帮老大的女人。

悲剧总是女人的事,黑白上了黑帮老大的女人,却来不及带她远走高飞,女人就被一块一块留在那片纸醉金迷的沙漠。女人只是第一个祭品,黑帮派出疯狗般的刺客追杀他,但那些刺客却成了黑白练枪的活靶,到了后来事情已僵到不关女人的事,而是黑帮老大的面子问题。

于是一个叫TommyBlue的王牌杀手出动了。

所向无敌的TommyBlue跟黑白在纽约韩国街的对决,可说是一场疯狂的悲剧,三十多个路人被流弹送进医院,四个赶来的警察丧命,脑袋中弹的TommyBlue被紧急送医,苟延残喘活了下来之后被送进监狱服刑,据说那颗没能从脑袋里挖出来的子弹最后让TommyBlue转诊到疯人院。

留在纽约韩国街的黑白则成了传说。一个疯狂浪费子弹的传说。

可惜黑白并不是一个称职的疯子,他一直被恶梦骚扰。自己死去的心爱女人,没胆量接近的梦想,街头的无辜惨状,日日夜夜都折磨着黑白。黑白成为一个酒鬼,酒精麻痹了他的双手,到最后连枪都快要无法拿稳,迟早横死街头。

仿佛是命运之神赐予的最后机会,他在曼哈顿再度遇见了来纽约开学术研讨会的老朋友,来自台湾,他唯一的,最好的,老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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