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瞪着这个对我强取豪夺的王八蛋。
在他面前我做什么都无能为力,偏偏我一拳挥过去,难保我不在街头上醒来。
“改个性吧火鱼,改个性吧。”
医生将空掉的夹心饼干盒子给压扁,丢到脚边的垃圾桶。
“炸掉,我的,记忆。”
我逐字逐字地说:“除此之外,你要什么,我都给。”
“好啊,那你就去泰缅边境把那些牛鬼蛇神都干掉吧,对现在的你来说只是小菜一碟不是吗?”医生难以理解地看着我:“在那之后我保准你心情变好,大概也不需要我帮你把记忆处理掉。”
“我!现在!就要你炸掉我的脑袋啊!”我冲上前大吼:“现在就动手!”
我们之间的眼神对峙了很久,我想他肯定看出了我绝不妥协的坚定意志。
最后那医生从档案卷宗里拿出一叠厚厚泛黄的信纸,慎重放在桌上。
不知道为什么,那叠信纸上的字迹教我一阵晕眩。
“读完它。”
“……谁写的信?”
“一个曾经救过我性命的朋友,在临死前写给我的信。”
“我读它要做什么?”
“如果你不读它,我就会命令你这么做。”
没有选择的我只能拿起那叠信纸,坐回那张该死的沙发。
这一坐,就深深陷进了那叠信里。
Chapter39
写信的,是一个叫巫明宇的男人,很年轻,二十九岁。
这是一封写给他自己的长信。
从小就是孤儿的巫明宇,在八岁那年就拜入神偷卓别的门下,却是卓别六个徒弟里最不成材的一个,十一岁在集体行动中犯了大错,害师兄的手指被剁下,因此被卓别逐出师门。
无依无靠的他唯有继续依靠偷窃维持生活,在一次偷偷潜入一户富贵人家豪宅行窃时,被该户人家的一个正在读书的小孩子给撞见,那有钱人家的小孩子不以为意,反而成了他人生中唯一的好朋友。
十三,一个不吉利的数字,让巫明宇在十三岁的时候在一场意外中杀了两个流氓,用的是酒瓶,还有其中一个流氓掏出来的蝴蝶刀。唯一的目击证人就是他最好的朋友,那位好朋友当然没有举发他的意思,所以他并没有因此被捕,而他也不打算因此感到内疚。他那吓坏了的好朋友为此想了很多,于是他拍拍那位好朋友的肩膀说了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