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缅边境一带帮派听闻了刺客至为明显的特征,人人心中有谱,当时我又见鬼了碰巧出镇不在,根本就是证据确凿。
为了向军队邀功,帮派打算献上我的脑袋,索性将那些刀疤妓女通通集中抓起来,在大街上嚷着要我出面受死,否则这些刀疤妓女只好代替我挨枪。
我出面个屁?我根本就不在镇上。
那些帮派等了我一整个晚上,再不动手脸就丢大了,于是天一亮,答答答答答答答答,那些哭哭啼啼的妓女就被机枪一起击毙,大部分的尸体都被打到支离破碎。
说完。
这件事该怎么解决?
见鬼了哪有什么好解决的,当那个将军的肝脏挨子弹的时候,我还在快一百公里远的地方苦苦找门路买手榴弹咧!我根本与那些妓女的死无关!
就算那些妓女死前巴望着我去救她们,那也是她们一厢情愿。我是个什么样的货色,每天跟我睡觉的她们难道还不清楚?要说得更清楚,就算当时我人在镇上,我也绝对不会白痴到走到街上送死,见鬼了又不是拍英雄电影。我会躲好。认真躲好。
现在她们死了,死光了,我唯一可以做的就是永远离开等待我用矫情的复仇心态双手献上首级的泰缅边境,免得多死一个人。
日子还是一天天的过,没多久,当我不再下意识为那把蓝色……还是红色?应该是红色的吧?总之当我不再下意识为那把红色吉他流泪的时候,妓女被帮派屠杀的新闻也没人想起了。
偶尔那个有点聒噪的跳跳出现在我的梦中,她的脸孔也是模模糊糊,像一堆马赛克,连刀疤都看不清楚,至于我为什么知道这个脸孔模糊的女人是跳跳,恐怕也是我自作多情的以为。
虽然我完全不在意那些妓女的死,而且我也不在意幕后主使者是哪一方的势力,不过我倒是非常好奇,那个受命“冒充我”干掉将军的刺客到底是谁?说不定那个刺客根本不是“冒充我”,而是恰恰好是另一个擅长同时使用双枪的枪手,如此而已。
我只是好奇,却没有能力找出答案。
既然没有能力找出答案,渐渐的我也不再多想了。
Chapter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