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活人的命运会不得不牵扯在一起。
死了,就什么都不算数了。
我乐得轻松,既然这样我就不必回到镇上偷偷摸摸把那些帮派老大给干掉。说真的,虽然我很有自信,但说不定我真的会失手死掉,毕竟我要动的可是一堆坏透了的地痞流氓啊!现在什么意外都不会发生了,超级棒无敌棒简直是顶呱呱!
可说也奇怪,我的眼泪却一直噗通噗通掉出来。
混账啊!我一定是很想念那把红色吉他。
那把象征着我的摇滚梦的红色吉他,很可能已经在混乱中被那群王八蛋毁掉了。
喂喂喂喂喂那可是我很宝贝的吉他啊,当初我那么认真帮它想造型,亲自帮它上了漆,还想象自己超会弹吉他地刷了它一整个下午。我的眼泪一直掉一直掉,见鬼了我从来没意识到我自己有那么喜欢那把吉他。
尽管异常痛苦,我并没有立刻去买一把新的漆成我最喜欢的火焰红。我知道那把吉他无法取代,太快用新代旧更是一种背叛。唯一能做的就是放任我自己一直流泪,我也只能一直流泪。
我没有回到小镇确认那把吉他究竟还在不在。
有一阵子,我甚至忘了那把吉他上的红色火焰是什么形状……
Chapter13
江湖上没有永远的秘密。
一个月后,我才从江湖打听到了各路消息,拼凑整理出大致的“真相”。
就在我离开泰缅边境小镇的那天晚上,缅甸军政府一个权势很大的将军死了。
死于枪杀。
据说下手的刺客神不知鬼不觉摸进了戒备森严的军营,在大将军的腰际射了一枪,子弹贯破肝脏不说,那刺客还拖着半死不活的将军去找他当初旧情人的坟墓,让他哭哭啼啼死在她坟前,动机莫名其妙。
刺客神乎其技摸进军营也就算了,可他大剌剌移动将军中间的过程当然不会太顺利,有很多幸运没死的人看到了那个刺客的特征,其中几个惊魂未定的将军护卫说,那个刺客的脚步很轻,像猫一样,从头到尾手里就拿着两把枪。手枪。挡路的人全都闭上了眼睛。
两把枪……两把手枪……
缅甸军政府死了一个将军,放话出去要这个来路不明的刺客偿命,不计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