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第十五天还是第十六天吧,我想我已经准备好了,我打算在面试的时候唱我最喜欢也最有把握的TheScarecrow,为了让我自己看起来更摇滚,我还多等了两天,让我脸上的胡渣看起来更颓废。
最后我选了一间门口贴着“征驻唱歌手”手写字板的酒吧进去,嗯,看起来没有人正在排队应征唱歌,台上也没有歌手在虐待大家耳朵,我想我可以待在吧台前酝酿一下下,免得待会我太紧张表现不好。
说真的,万一出了糗,很可能我会把枪掏出来把整间酒吧里的每一个人通通干掉,那也不是我愿意看到的结局。
就在我东张西望的时候,一个看起来像妓女的女人请了我一杯酒。
“你不像是这里人。”像妓女的女人故意搔首弄姿。
“什么意思?”我注意到酒杯上有一个鲜红唇印。她的。
那是个很漂亮的唇形,可惜那个像妓女的女人脸上有一条让人无法忽视的长刀疤。事实上就因为那条疤太惹眼,在请我喝酒之前我就注意到一个人默默坐在角落喝酒的她,想必她也注意了我很久……注意到我一直在默默打量酒吧里每一个可能抢我的人。
“你像是在找什么。”
像妓女的女人甜腻地注视我,继续说:“但这里,没有人在找什么。”
“……怎么大家老是说一些很高深的话,我是有听没懂。”
我一口将那杯酒饮尽,嘿嘿说:“除了钱,我只想找一个好好睡觉的地方。”
“晚上就睡我吧,反正今天我运气不好,没客人。”
“那就是我运气好啰?”我笑笑,果然是个妓女。
我杀人嘛,哪好意思跟人讲什么道德?妓女要请我喝酒,我就大口喝,妓女要招待我干她,我就去她的烂公寓好好干她。应征歌手的事今天晚上就别想了吧。
不过妓女不接客,还是一个妓女,所以我没有放任何感情地操她干她捅她搞她使用她,她也不抱怨,耐心地应付我所有焦躁慌乱的需索。射精后我直接躺在她填满廉价硅胶的胸部上睡着,毕竟我很久没睡到一张像样的床,跟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