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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阳的日记里说了,他不是那样的人,也不允许有人这样侮辱他的人格。

张大民是一个屠夫,是张大民先拿了刀要砍王朝阳的,没想到被王朝阳给反杀。

那天晚上,王朝阳借着酒劲杀红了眼,将上前劝架的张大民的妻子和母亲一并砍了。

一家四口,只剩张大民时年两岁的儿子小毛。

当王朝阳举了刀要朝小毛砍下去的时候,小毛脆生生地喊了一声。

“叔叔。”

一阵夜风吹来,王朝阳醒过神来,才知道自己闯下了大祸。

连夜收拾包裹走的时候,看到站在院子中央哭得稀里哗啦的小毛,实在不忍心,将小毛一并带走了。

那之后的二十来年,不知道是良心上过意不去,还是别的原因,他将当年的小毛当成了自己的亲生骨肉。

日记的最后,王朝阳写下了两个大字。

赎罪。

第15章还债之十四

除夕夜零点钟声敲响的时候,大家连日以来绷着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

萧默的本意不是如此的,但这帮人太热情了,根本不给他机会,闯进了他的门,霸占了他的房。

朱苗苗,这是继上次因为饭局的矛盾之后,她第一次到自己家来。

她倒是利索,不大一会儿就张罗了一大桌子烫火锅的菜。

桌面上,红焰焰的火锅汤底咕咚咕咚地冒着热气,散发着让人抵抗不了的香气。

云海,他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体质,明明从头到脚都仿佛冰山组成似的,却有着热气腾腾的人气。

一帮人围在他身边转悠,他全程话不多,坐在沙发上,有一句没一句地和亚男他们开玩笑。

向来活泼开朗的朱苗苗倒显得沉静了不少,一个人默默地洗菜,端菜。

萧默看不过去,走到她身边。

“有什么要我帮忙的吗?”

两个人没来由的生疏,倒让萧默想起朱苗苗刚到这座城市的那一天。

她跟自己仿佛多见未见的老朋友一般熟稔,而现在

她说:“就只是洗菜而已,你帮不上什么忙,去招呼他们吧,毕竟你才是这里的主人。”

这句话有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意思。

“记得你上次说过,你父亲也来了这座城市工作?除夕不陪他吗?”

“本来是要去陪他过年的,但这不忙完已经很晚了,他那头已经休息了。他睡得早,我去了反而打扰到他。”

一时找不到话题,萧默又道:“改天有空和朱叔叔一起吃顿饭。”

只是一句客套话而已,朱苗苗或许当了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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