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乔丹就注意到了电视上林瀚和德雷克斯勒刚刚跑过的那个地方,那个站在弧顶那里倚着肯尼史密斯的那个高个湖人32号控卫,魔术师约翰逊……
嗯,他也许是整个NBA历史上最出色的捕手,如果是他的话,林瀚确实可以追求那稍纵即逝的极致机会。
林瀚如果可以找出来那个机会,而魔术师,绝对可以将球传到。
这要是换做他和雷吉米勒,这是不可能的,他们就算找到了那个极致的机会,给他们传球的队友看不到,岂不是也是白费力,所以,他和雷吉米勒每一次无球进攻,都不是最好的机会,而是队友可以最好的把球传过来的机会。
16秒……
17秒……
18秒……
看着电视上的24秒进攻时间越来越少,乔丹这个时候都有些紧紧的捏住拳头了。
要说湖人和火箭,他支持谁?
当然是湖人!
这是他和林瀚总决赛对决的约定!
如果林瀚可以淘汰火箭三巨头和他会师总决赛,这是对他来说最好的结果,也是对公牛来说最好的结果。
所以,他很清楚这场比赛对这个系列赛的意义,也很清楚湖人的这一个进攻回合对湖人的意义!
只要这一次林瀚用一个可以复制的方式将这一球打进,那么就会让湖人的球员找到那种不用去畏惧火箭那可怕成功率的的内线进攻。
最好,这一次还是三分打中,这样的话,甚至会给整个湖人带来最重大的自信和战略意义!
跑,不断的跑,用自己的奔跑来找到那稍纵即逝的绝对控卫机会。
这是林瀚这场比赛的打算,也是湖人获胜的唯一机会!
“哪怕是NBA的球员,用这样的速度狂奔20秒都会有一种窒息的感觉,从而会速度下降,想要停下来休息一下,就像这个时候的马里奥艾利,他在跑到15秒的时候,就已经速度慢下来了,而林瀚和德雷克斯勒,居然可以一直纠缠到现在!”
这可是连续20秒的急速狂奔!这可是连续20秒的急起急停!
这两个人的心脏还是人的心脏吗?!
别说拉里伯德他们这样的内行人,就算是电视机前的那些来自全世界的观众,这个时候都有些目瞪口呆。
一场篮球比赛,被林瀚和德雷克斯勒弄成了一场赛跑比赛,这确实是一件极为奇异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