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身体在地板上剧烈地抽搐着,嘴巴里呕出大口大口的鲜红血液。
嚓!
主神毫不留恋地拔出了插在郑想身上的匕首。
倒刺带出片片肉泥和一滩鲜血,主神伸出手指头在刀刃上面轻轻地刮了一滴放进嘴里吮吸着,转身看着陆朝歌说道:“你看,你把他杀了。再怎么说,这也是一条人命啊。”
郑想的后背在流血,陆朝歌的心在滴血。
这样的场面她经历了无数次,每一次都让她有种难以抑制深入骨髓的悲哀。
人不是动物,为何要如此的互相杀戮?
那个沉默寡言却尽忠尽职的司机,他何罪之有?
为了利益,就可以随便地拿走别人的生命。
“你们会遭到报应。”陆朝歌咬牙说道。她把自己的舌头咬破了,满嘴都是那种腥甜的鲜血味道。她是故意咬破舌头的,只有这样才能够让她保持理智和清醒。“你们会不得好死。”
“那是以后的事情。”主神笑呵呵地说道:“我说过我喜欢杀人。你偏偏不信。你看看,我现在的兴趣完全被你们调动起来了——还有什么游戏比这个更让人痴迷啊?”
主神走到书呆子面前,像刚才一样用一只脚踩在书呆子的胸口,说道:“刚才从后背刺穿了他的心脏。这一次,我要从前面刺穿你的心脏——在你双眼看着我的时候,让我刺穿你的心脏。那个时候你还没有死透,甚至你的大脑还能够保持清醒——我会在你看着我的时候把刀子拔出来,然后,你能够听到沙沙的皮肉和刀子磨擦时发出来的响声。你用小刀划过纸片吗?你用刀子切过豆腐吗?对,就是那样的声音——”
“这些都是我玩剩下的。”书呆子说道。“有没有一些新花样?”
主神看着书呆子平静的眼睛,笑着点了点头,说道:“差点忘记了。你和他们不一样——曾经你也辉煌过,是雇佣兵世界的王者。兵王回归,成为秦家的一条家狗——不过,我还是尊重你。说说吧,你想怎么死?”
书呆子当真认真真地思考了一番,说道:“我以前在北非的时候,经常和人玩一个叫做稻草人的游戏,在人的身体上面插刀,谁插的刀子最多而且被插的人还不死——谁就是胜利者。那个身上插着最多刀子的人,他就是最后的赢家稻草人。”
“以前玩的时候,每一次我都是胜利者。我的最高记录是四百一十二刀。不过,我以前都是插刀者,从来都没有机会成为稻草人——要不,你今天成全了我?”
主神满脸兴奋,双眼焕发出激动的神采。
他喜欢杀人,喜欢杀不一样的人,喜欢不一样的杀人。
这种稻草人的游戏他听说过,却从来都没有玩过。
这不仅仅是一种新奇的杀人手法,而且还极其挑战插刀者的心理素质和出刀手法。
在人的身上不停地插刀子还不能让人立即死掉,想想就让人觉得热血沸腾。插刀者的心理素质不过关或者说用刀手法不够轻灵精巧,很容易就会把人给插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