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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但是,大家都叫他侏儒之王。

因为这群人人不人鬼不鬼,专门做一些无法无天惨绝人寰的事情,所以,他们又被人赠送了一个外号:恶鬼。

而这个长发男人则是恶鬼之王!

这些人只要有钱,什么事情都能够干的出来。

他们屠杀妇孺,他们能够奸淫妇女,能够灭人全家,他们前些年甚至还活跃在非洲等国家制造种族和宗教冲突,引起一场又一场的大规模屠杀——他们的长相变态,更加变态的是他们的内心。

现在,他们就站在大胡子的面前。

“没想到你还活着。”大胡子叹息。

“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鬼王嘿嘿的笑。“猎户的儿子,我们又见面了。二十年了?还是二十一年了?哦。时间太久,我是记不清楚了。那个时候的你是个让人讨厌的家伙——现在嘛,看起来和我们有什么区别?”

大胡子一眼看过去,看到的都是一排头顶。于是,他说道:“我比你们高。”

这句话无疑是火上浇油。

哦,比油锅的威力要大多了,至少是一枚重型炸弹。

一个人没有什么,他就忌讳什么。

身高是这群杀人侏儒的逆鳞。偶尔心情不好的时候,看到有长的高的男人,他们甚至都会冲上去捅一刀子——现在,大胡子竟然拿这个来嘲讽他们。

“该死的家伙。我要把他杀了切成一百零八块——”“把他的双腿锯断,把他的脑袋割了,看看他还有多高——”“杀死他,让他给我们的兄弟陪葬——”————————“猎户家的儿子,你惹上事儿了,你惹上大事了。”鬼王脸色阴沉,同样的愤怒异样。他们这些人的身材矮小,心胸——哦,他们根本就没有心胸这种东西。因为看到别人比他们高都能够上去捅一刀的变态,还有什么样的心胸?

所以,听到大胡子的话鬼王也是惹火冲天。

“你听到了吗?我的子民要把你切成一百零八块——”大胡子看向鬼王,说道:“前面来的几批小矮人好像也说过这样的话——时间太久,我记不清楚了。不过,他们都死了。我没有把他们切成一百零八块——太小,不够切。”

以前,就有几批小矮人潜进恨山监狱里想要把大胡子和唐重干掉。可惜,他们还没有接近目标,就被察觉危险的大胡子给干掉。甚至,熟睡的唐重都不知道有这一回事情。

在唐重不知道的黑夜里,大胡子像是擎天战神一般的为他挡下诸多的风风雨雨。他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燕京之行才是唐重第一次和这群杀人侏儒照面。

不够切。

这句话更加的阴损恶毒。

不得不说,唐重和大胡子不愧是父子,唐重的毒舌原来也是有渊源的,这是家族遗传。

“杀了他!”一个秃头小矮人声音嘶哑的吼道,模样丑陋的惨绝人寰,就像是《魔戒》里面的地精。

“杀死他。”一个女小矮人喊道。或许是和这群变态混的时间太久,声音里没有任何女人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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