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长宁并不了解他的名字,此时出声询问,也算是给他一个面子,而王则是又吐了几口血才开口:“王元金。”
“你是东土人?”
“曾经是,现在不是了。”
两人对话十分简单,孙长宁眯起眼睛,此时身子突然一晃,那身法如风般消失,而边上那个棕皮人则是猛地把枪对着一侧狂扫,那连续十几下打出去,突然看见落地的居然是一件破衣服!
“什.....”
金蝉脱壳!
棕皮人顿时反应过来,猛地就要回身,然而下个瞬间,孙长宁一肘打在他脑门上,这一下就如炸雷震开,他的太阳穴处劲力喷发,当场横飞出去,直接死掉。
剩下一个人见势不好,此时就要离开,而孙长宁手中突然出现一个金属物体,那在手上掂了一下,随后猛地投掷出去!
那是之前的冲锋枪!
冲锋枪的枪口瞬间把那最后一人的脑袋贯穿,他甚至都没有回过神来,其速度太快!
速度就等于力量,力量同样等于速度!
众所周知,速度越快的东西击打物体的时候冲击力越大,而力量越大其推动的速度也就越快。
最后一人的实力很弱,此时被冲锋枪直接穿了眉心,虽然也是化劲,但事实上,在孙长宁看来,连这种程度的反应都没有,可以说是根本配不上化劲的名头。
当然,这是在孙长宁的角度来看,然而在寻常拳师眼中,这个被枪管爆头的人已经算是极其了不得的大高手了!
这天底下即使是丹劲,人体潜能全面开发,宛如超人一样,面对六个化劲还要打上一阵,说出手杀化劲如杀鸡的,除非是罡劲的绝世高手!
然而孙长宁就做到了,以化劲最上层的功夫,宰杀化劲高手如杀鸡羊!
那人的身躯应声而倒,最后准备逃跑他已经确立了失败的下场,高手过招,每一拳每一脚都是要人性命的,一旦心中有了退意,那么这个拳师已经必败了。
更何况这帮子雇佣兵除了练拳之外还会练枪,在孙长宁看来,不专精于一道的人终究成就有限。
王元金这一次算是看见了什么是真正的绝世高手,他五个同伴此时四死一残,之前还在谈笑风生的白人布尔此时已经成了一滩烂肉,而以绝对力量著称的黑人塞缪尔则是直接被打没了一只胳膊。
“呼......”
王元金知道今天是必死了,他没有想到之前所说的话居然这么快就被打脸,曾几何时,苏里斯顿出来的王者居然这么容易就被人屠杀掉?他是世上著名的高手,但却要死在这个弹丸之地。
即使是去燕京亦或是金陵弄出暴乱也好,那总算死的有名有姓,虽然东土是自己的祖地,但那也只是曾经。
如今的自己早已经没有国籍与故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