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场合不对,氛围不对,林源这会就围着商陆嗑瓜子了。
商陆瞪了火上浇油的林源一眼,用几乎明示的动作和神态往旁边挪了挪身子,跟他划开了距离,“是这样的,我们前几日不是破获了一起杀人案吗,死者是一伙盗墓贼,刚从一座古墓中盗取了很多价值连城的陪葬品。”
“所以呢?”杜若眼神清澈,思路清晰,“这和我的元青花梅瓶有什么关系?”
商陆慢吞吞的说,“陪葬品里面就有一个和你的梅瓶一模一样的元青花。”
杜若挑了挑眉,嘴角的笑意凉了两分,但还是好脾气的解释,“那应该是你们弄错了,这瓶子是涂魅,也就是涂荼的姐姐送我的。”
“追本溯源,那梅瓶是她以前的追求者送给她的,至少送了得五六十年。”
“所以和你们追缴的那个瓶子不是同一个。”毕竟时间对不上。
话落,对面的俩人神情愈发尴尬,尴尬中还透着几许愧疚,杜若心中咯噔一下,脸上的笑容彻底收了起来,“你们还有别的事瞒着我?”
林源戳了戳商陆,示意他接着上。
商陆嘴角苦涩,手心处微微渗出一层细汗,很想就这么直接离开,但却不得不硬着头皮继续道,“是这样的。这个梅瓶是在南明山发现的一座古墓里的陪葬品。”说到这里的时候语气一顿,眼风不着痕迹的往客房的方向瞟了一眼,足够杜若看见却有不被林源查知,“那个墓地被盗墓贼光顾了两次,一次是建国前,一次是几天前。”
“你手中的这个梅瓶应该是建国前被盗的,但是--”商陆话音一转,继续道,“因为这个梅瓶价值极高,为了不让它继续流落在外,也为了方便我们追回,所以便将它编在了近期被盗的陪葬品名单里面。”
杜若眯了眯眼睛,一语道破他们的小心思,“说白了你们就是给这个瓶子打上了公有的标签,用法律来督促它的新主人主动捐赠。”
“那这个瓶子本来就属于国家的嘛。”林源忍不住为自己辩解,小声的说道,“《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这海水白龙纹八方梅瓶出于明朝古墓,现在主人已死,按照法律规定墓里的一切财物尽归国有。”
“你说的没错。”杜若认同的点了点头,倏尔话音一转,“可这瓶子是在建国前就被盗的,过了这么多年,经过了无数人的手,就算是黑的也洗的差不多了,现在是受法律保护的私人收藏,你们这么做不太地道啊。”
“........”
“所以我们有申请补偿金啊。”林源底气愈发不足。
“你觉得一个完整的元青花的价值是那一点区区补偿金能赔的了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