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淮声音低沉喑哑:“但我竟然觉得,别人有的你要有,别人没有的你更要有。就算是最没意义的东西,要不要随你,我就是要给你。”
他好任性的。
诚如乔司南所言,陆淮不走心时,招女孩子喜欢他的招数信手拈来,真正认真起来,反倒去挑最普通、甚至普通人都瞧不上的事。
求婚对别人而言,如同交往到一定程度的程序。对他更加意义非凡,无异于爱入骨髓,所有脾气灰飞烟灭,所有原则丢盔卸甲。
他愿意为她做最俗的事,走进曾经最鄙夷的牢笼。
林晚故作郑重地捏着下巴,“我还是要考虑考虑。”
不到三秒又叫道:“考虑完了!”
“我答应了!”
她笑嘻嘻道:“我们结婚吧!”
——
天尚未亮,容礼家的门被敲响。
“你要结婚?”
清早的容礼神闲气定,已经结束每日必备的晨练和洗澡,穿着万年不变的白衬衫,戴着万年不变的金丝眼镜,正往酸奶里倒麦片。
这也是万年不变的早饭。
勺子慢悠悠地搅拌着,容礼转回正题,“我想不带恶意的询问一下,你要结婚,和你拖着行李箱在早上六点整敲响我家大门,这两件事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吗?”
陆淮趴在桌面上,脊背微微弯起,懒懒地吐出三个字:仪式感。
除了分手那段时间,他和林晚几乎天天见面,交往前后都在同个屋檐下生活,有空就窝在沙发上吃水果看电影,没空的时候各自忙,睡觉的时候各自回房间。
彼此双方了解的足够深入,新鲜感变少了,自然而然就变成这种融洽、但过分保守的相处模式,非常的老夫老妻。
新婚期可不能这样。
先拉开距离,结婚后再重新建立同居模式,这是陆淮能想到的最委婉的方式。还能在结婚之前多约会几次,可谓百利唯一害。
害得反正是容礼。
“真荣幸。”
容礼皮笑肉也笑,端得是温文尔雅的姿态,从头到脚完美无瑕,偏这份完美最危险。遥想当年,二三十个毛孩子中,数容礼最得陆老头的真传,言行举止无不矜贵有礼。
不过他也剑走偏锋。
陆淮腻了这幅做派,略施小计使自己被淘汰;容礼本是外姓人,却沉迷起中庸之道,表面斯文有礼没脾气,背后挖坑不眨眼,撑着老实人模样不知道骗过多少人。比当年陆老头更加不露山不露水,也更加杀人不眨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