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苗,你是怎么跟我们家破认识的?还有,你们认识多久啦?”这次换官父问,而且是一次问两个问题。
“我们认识一个多月了,当初是破救了我,我们才认识的。”想起她和破当初相遇的滑稽情景,她微微地笑了起来。
“救你?发生了什么事吗?”儿子也会救人?瞧他一脸冷冰冰的,没吓死人就不错了,还救人?真是令人好奇。
“是这样的……”望晴苗娓娓地向官父和官母叙述起她和官御破初遇的情况,之后说得开心,连带的也把第二次和第三次的相遇情景给说了一遍。
“是这样啊!这么说破和你还真是有缘。”官母听得啧啧称奇,想不到自己向来冷淡寡言的儿子竟然会来这招“英雄救美”,还一连救了两次,到最后居然把人给拐到手。
看了眼坐在媳妇身旁静静不说话的儿子,呵呵,真是“黑矸仔装酱油”──看不出来!
“对啊!我和他真的是很有缘喔!我们不止巧遇三次,我和破还住在同一栋大楼里,而且只差一层楼而已喔!”
“真的?这么巧啊!”语毕,官父和官母有意无意的又瞥了眼儿子,就差一层楼而已?这小子不知道有没有手脚快一点,把人拐到床上去?希望是有,这样子他们就可以早一点抱孙子了。
“对啊!我也觉得很巧呢!”
“既然住得这么近,你们应该可以天天见面啰?”官母刺探的问。
每天一早在阳台上下互打招呼道早安,满罗曼蒂克的;但是如果是一睁开眼就在床上道早安,那就更美好了。
没等望晴苗开口回答,官御破抢先打破沉默回道:“小苗每天都会帮我准备三餐,而且我们现在是住在一起,当然天天都见得到面。”像是诚实,又像是巴不得大家都知道这件事,但是他的表情却是淡淡的那一种,无关设计。
闻言,望晴苗和官父、官母同时发出叫声,不过一个是哀号窘迫的叫声,一个是兴高辨烈的叫声──
“破!”
“住在一起!”
官父、官母对看了一眼,两人的嘴巴明显地都笑得阖不拢嘴了。
“呵呵呵,住在一起啊,做得好,做得好!”想不到儿子如此聪明,懂得“近水楼台先得月”的道理,不用他们“命令”就把人给拐回家好好疼惜了,真是太好了!
“什么做得好啊?”才一脚踏进门口的官映荷就听到父母开心的笑声,于是发出疑问。
“映荷,你回来得正好,赶快来看,你哥哥带女朋友回家呢!”面对门口的官母看到女儿回家,连忙叫女儿来看看这难得一见的奇景。
“女朋友?妈,你别开玩笑了,这根本就不可能!”慢条斯理的脱下高跟鞋,官映荷根本不相信母亲的说辞。
“是真的,你哥哥真的带女朋友回家了,他们就坐在这里呢,你赶快来看啊!”向女儿招招手,官父一脸兴奋的向女儿说道。
“真的吗?”皱着眉头,她还是不怎么相信,哥哥耶!那块大岩石怎么可能会交女朋友?可父母那种比中了头彩还兴奋的表情是怎么回事?
带着疑问,官映荷缓慢的走进客厅,朝父母对面的位置望去,然后两个女人四目交接──
“咦?小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