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书璈听见记者这么说,面上微微一笑,看了蒋凤璎一眼,为他们之间的秘密感到一丝悄悄的兴奋。
第二天的报纸上,登载了雁山先生的一篇文章,他点评大光明这部电影的,在文章结尾还特意写:“蒋莺莺演出了我心中的花卿,我很满意。”
蒋凤璎看了报纸,说孙书璈:“你可真是……”怪让人不好意思的。
孙书璈道:“看了这部戏的观众都会这么认为的。”又说:“等《天涯花卿》写完了出书的时候,就用你的样子来做封面好了。”
不过,蒋凤璎是红了。
只要买报纸,必然会有提到《天涯花卿》,也必然会提到蒋莺莺的,公司还给她拍了一组单人照片,跟唐芸芸那些当红明星的照片一起售卖,她的照片现在卖一块大洋一张,也经常卖脱销,听说要经常加洗照片来卖。
与此同时,孙书璈也红了起来,他虽然演了一个男二号,但是他比男一号年轻英俊不说,在里面演了一个痴情抱得美人归的记者,一直对花卿所在堂子里的三姐念念不忘,俩人一起凑钱赎身,最后终于在一起了,三姐为他洗去铅华,嫁给了他,他俩是全聚最大的团圆和欣慰。
孙书璈俨然是大光明公司新一代男小生里冉冉升起的明星了,公司对他也很重视了,而且公司陆老板还总想着他跟雁山先生是亲戚朋友,想借着他跟雁山先生搭上关系,若是能跟雁山先生认识,那以后还何愁没有当红电影了?
陆老板还曾私下里请孙书璈让雁山先生出现在首映式,孙书璈心想:我出现了,雁山当然就不能出现了,他跟陆老板只说:“先生他不喜欢社交场合,不会出席的。”
陆老板还请他转达,希望雁山先生能表达对电影的感想,若是能赞扬几句,那就是最好了。孙书璈听见这个请求,一点也没客气,说:“这个我倒是可以转达的,只是……”没点好处啊?
陆老板是闻弦知雅意,立刻从兜里掏出一张五百块的支票递给孙书璈,说:“这是请雁山先生润笔的,若是他有意,我们还可以坐下谈谈。”
孙书璈一方面收红包,一方面还帮蒋凤璎宣传,至于他自己在电影里的表演,他终究还是没好意思自卖自夸。
蒋凤璎红了之后,最大的麻烦是现在出门已经有人认识她了,她没法像以前那样那么随意了,而且她出于安全考虑,又重新找了曾经给她做过保镖的叶菲姆,刚巧叶菲姆上一个主顾出国了,于是他又重新道蒋凤璎这里在打工了。
再一次见到蒋凤璎的时候,叶菲姆还说:“上次我离开的时候就说过,您将来会大红,没想到一下成真了,我这次是保护一个大明星了。”笑出了一口白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