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幸福,可以这般简单。
一个小时过去,备餐桌上陆续被端上几个菜,有淋了浓汁的洋葱猪排,有雪姨用小黄瓜、黑橄榄,外加胡萝卜腌制的酸辣泡菜,另一份是香煎茄子。
他仍在卖力地炒,霍晶铃则摆好两个碟子和刀叉,开了酒瓶,再把圆润得令人垂涎欲滴的樱桃拿去洗,回来时意外地发现最后一盘食物竟然是米饭。
“啊?”他难度不知道她讨厌米饭?
“坐呀。”见她愣着,何阮东把旁边的座位拉开。
霍晶铃讪讪地坐下,指着碟里的饭粒说:“我不吃这个行吗?”
“你不是说我做什么都会吃光?冰柜里有一盘昨晚吃剩的米饭,不吃掉太浪费。”
“啊!我不爱吃啦!”
“这个我知道,你大概是觉得它淡而无味?但是今天的有少许不同,为了比较好入口,我特意放了玉米粒和鸡蛋丝下去炒。试试,口感应该不错。”他边说边拿起勺子帮她舀了两勺饭。“我不会做薄饼,家里也没有面包,你不吃半夜肚子会饿。”
勺子也递到眼前,霍晶铃不情愿也得接过。几番犹豫,最后在他的凝视下勉强勺了少许放进口里。
“怎样?”
她慢慢咀嚼,饭粒不粘口,配着玉米的清甜,满新鲜的。“还好啦。”
“那就多吃点。”他说完又给她两勺。
“呃?我够了。”
“雪姨常常唠叨你瘦。”
“……”别看他平时冷冰冰,对啥事都漠不关心,原来什么都知道。“你……也觉得我太瘦?”她小心谨慎地问,其实心底真正想知道的,是在他眼中,她算不算漂亮。
正在切猪排的他顿住,脸色微变,有些不自然。在她炯炯的目光下,他低下头,装作若无其事地往她的碟里布菜。“胖些会更好看。”
噗!更好看耶!那是不是说她本来就很好看?
心里在欢呼,心里在歌唱,她笑着又吃了口饭,只觉这辈子都没吃过更美味的食物了。
晚餐气氛变得平和而有爱,他把猪排成小块,这才开始往自己的碟子里盛饭。
有见及此,霍晶铃突然惊呼:“哎呀,我忘了帮你拿筷子!”语毕她旋风式的跳起来跑了开去。
何阮东本想告诉她自己不用也可以,但她这么积极只好作罢。
去而复返的小女人兴致勃勃地拿来两双筷子和两只碗,坐下时自动解释:“我也要试试用筷子!“
分明就觉得好玩,何阮东没理她。
结果两分钟后,大小姐颓败地放下筷子,宣告放弃。“好难!”只是小小的两根木棍,怎么她老握不稳?
“那是你姿势错误。”何阮东把自己拿着筷子的手伸到她面前:“看,两根筷子的末端要保持一定距离,不能交叉。”就着说明,他还用手指灵活地动动筷子。
“我也是这样没错。”她举起手,尝试了几次愣是没法像他那样活动自如。
“要这样。”他放下手里的筷子,微微倾身靠近,大掌握住她的手,帮她调整姿势。“食指和大拇指捏筷子的时候,用中指指尖垫在筷子之间。”
脸毫无预警的红了,只因为两只手掌的接触。霍晶铃低垂视线,定定地看着覆盖在自己手上的那又小麦色的大掌。
“再试试。”他已经自然地松开,坐回椅子上。
有点失落,又有点高兴。她努力地按他的指示夹菜,试了几次才成功。
“看,不难。”
“嗯。”嘴里嚼着猪排,尝到的是蜜糖的味道。
色深味醇的食物,薰人欲醉美酒,这顿晚餐她本来非常满意,只是吃着吃着——手指头抽筋了!一顿饭下来光顾着这两根木棍,到肚子的根本没多少。
自讨苦吃就是指她这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