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她丢在302的水杯。
“那天,我见你的杯在那儿,就顺便拿回来了。”一个水杯能用这些年,他以为她是个恋旧的人。慢慢他发现,这人恋的是旧物,对旧人倒未必有多留恋。可那些蛛丝马迹显示,她可能并未完全忘记他。在她忘记抑或不忘间辗转,那滋味并不算好受。
“你还记得这是我的?”
“我还不至于这样健忘。其实我以前有个一样的。”
小乔欲言又止,她早就知道他有一个一样的。
这个水杯陪了她六年,这个水杯曾经是江曜同款,后来江曜的丢了,她的还在。越缺什么越关注什么,她对学霸有一种本能的好奇,关注关注着,她就动了学习的心思。就像有人学马云,完全不管他的思维理念,只学着跟他穿一个颜色的布鞋;小乔当年对江曜看什么书读什么论文也不敢兴趣,只觉得他的水杯很好,斥巨资在日亚买了个一样的。她总是学些细枝末节的东西,比如江曜只用键盘不用鼠标,她也学着这么干。自从她不用鼠标后,她觉得自己也酷了一些,但是悲哀的是,她的成绩并没有任何好转。
许多巧合,其实是她之前的东施效颦。江曜误会了,以为他俩有许多相似之处。等他发现,并非如此,为时已晚,只能将错就错。
想到这儿,小乔不知是要露出四颗牙齿还是九颗及以上。
最终她露出了六颗牙齿。
“你之前送我的CD,我自己拿回来了,希望你不要太介意。这是唯一一次。”
CD机里放着小乔以前唱的戏。
江曜开了瓶酒,问她要不要喝一点儿。
小乔犹疑。她什么都没带,而且她记得这里只有一张上下铺的单人床,上铺堆满了东西,并没多余的空间给她睡。
“你要坚持回你家的话,我打车送你。”
在江曜的鼓励下,小乔捧着高脚杯喝了一小口,又喝了一小口……
她觉得自己可能真的有点儿醉了。
江曜含着酒扣着她的后脑勺又喂了她几口,小乔愈发迷糊了。
酒后吐真言。撒谎是需要动脑的,酒精作用下,大脑不能进行那么复杂的思考,只能说实话。
江曜贴着小乔耳朵问她:“你喜欢草莓吗?”
“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