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的兽
静止的河
行走的石
歌唱的沙
看守着这道
通往天堂之路
呃,平心而论,这实在太怪了。这是精神谵妄症的前兆吗?可以理解的是,在这个诗人酒精迷梦的世界里,没有任何东西是平凡的。在这名有着率性眉毛的年轻小伙子眼中,自然界万物全变了面目,由如此恐怖的古怪形象所看守的天堂究竟是怎样一种天堂?是一种遗忘?而他又为何如此迫切地将遗忘当做天堂?他为什么不惜经历已知的恐怖来趋近天堂?格兰特一边吃着新鲜但没有嚼头的面包,一边思考这件事。成人的手写体会如此不成款式,并不是因为他的协调功能不好,而是因为他根本不曾真正长大,还是原来的小男孩。这个推论是从他的笔迹得来的,他的手写字都是习字帖的形式。奇怪的是这么一个有特性的人,居然没有意识地在字体上呈现自己的人格特性。绝大部分的人都会在不知不觉间就将学校时的习字帖型字体调整成自己喜欢的形式。
格兰特多年来的一个小小兴趣就是特别注重笔迹。
事实上,长期观察字体的结果,令他在工作上受益非浅。
当然,偶尔他的推断也会有错。但一般来说,笔迹为诠释一个人的性格提供了非常好的线索。一个杀人如麻、以强酸溶尸的凶手,刚好写了一手不平凡的好字,那只是特例。正常情况下,继续使用学校书写体的人,如果不是因为不够聪明,就是因为很少动笔,以至于无法将自己的个性融入字体当中。
此人能聪明地使用这些文字,来描绘天堂之门外梦魇似的危险,显然绝非因为缺乏个性才使得他的字体显得如此稚气。他的个性,他的活力与兴趣,已经跑到别的地方去了。但跑到哪里去了呢?也许是某些更动态的、更外向的地方吧。像“托尼,六点四十五分坎伯兰酒吧见”这类便笺或者日志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