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兰特心想,把这种款待陌生人的沙漠传统用于伦敦可是代价不低,尤其如果你是个名人,隔三岔五就有人来拜访。他注意到劳埃德拿的酒瓶上的标签。看来劳埃德既不是穷人也不小气。
“查尔斯·马汀也叫做比尔·肯瑞克。”他说。
劳埃德放低酒杯准备倒酒,说:“肯瑞克!他前几天还来过这里呢。我说的前几天,意思就是一两个礼拜之前,时间满近的。只是为什么他要用假名?”
“我也不知道。我是代表他的朋友来询问有关他的事。因为他应该在三月初和他的朋友在巴黎碰面,确切点说是三月四号,但是他并没有出现。”
劳埃德慢慢地把玻璃杯放在桌上。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他没有再回来的原因了!”他以略带挑剔但又无意如此的语气说,“可怜的孩子,可怜的孩子。”
“你们约好了再次见面?”
“是的。我觉得他很迷人又很聪明,他对沙漠着迷——不过也许你已经知道了。他想去探险,现在有些年轻人还是想去探险的。即使在这个疏离与矫饰的世界里,还是有一些探险家。我们应该觉得欣慰才对。肯瑞克发生了什么事情?车祸吗?”
“噢!不是。他在火车上摔倒,撞破了头盖骨。”
“噢!可怜的人,可怜的人,真是可惜!其实我可以提供善妒的诸神更多可牺牲的人来顶替他的位置。好残酷的一个字:可牺牲的。几年前这样子表达的观念根本想都没有人想过,而现在我们却已经进展到最终的野蛮了。你为什么想知道肯瑞克有没有来看过我?”
“我们想找出他的行踪。他死的时候化名为查尔斯·马汀,而且身边有查尔斯·马汀的完整文件。我们想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开始变成查尔斯·马汀的。我们几乎可以确定的是,既然他对沙漠着迷,那他一定会来伦敦找这个领域内的权威人士。而先生你是最高权威,所以我们从你开始。”
“我明白了。嗯,来的那个肯定是肯瑞克,比尔·肯瑞克。他是一个黑发的年轻人,非常有魅力,也很强悍,但并不粗鲁。我的意思是说,对未知的可能有良好态度。我觉得他令人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