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尔来到棉花住的屋子里。还好,被他打昏的棉花还没醒过来,他把她装进一只很大的编织袋里,扛起来进了车库。一会儿,他开着车子风驰电掣地向和州路驶去。
通过很长时间实地观察和跟踪调查,吴尔收获非常大。他发现,粟麦始终住在报社单位宿舍里,没来柴棚住,而柴棚的侗家老板和他小舅子合伙在中心市场开了一家米粉加工厂,专做出口订单,生意兴隆,难以脱身,只是每周回家一趟,星期六早上8点钟一家人来这里洗洗涮涮,共度周末,翌日9点左右回中心市场上班,因此,从周一到周五这里的一栋楼基本上属于空楼,而粟麦所租赁的柴棚,只是她用来打掩护的一个处所。
吴尔对粟麦的每一个行动细节都已了如指掌。
他还注意到,粟麦最近总是大白天往这边跑。她是记者,说声出去采访,不受时间限制。她白天是记者,夜里是按摩女,吴尔真搞不懂她究竟是什么人。想想,按摩女都是些什么货色?也可以说是变相的妓女。那么换句话说,她白天是天使,夜里是魔鬼。吴尔闯荡多年还没遇到这样的对手。鉴于粟麦警惕性高,尤其考虑到她认识自己,吴尔很是小心,处处留神,他甚至再也没去报社和按摩院,怕任何细小的风吹草动,都可能惊动她,使之逃之夭夭。
吴尔没有沿320国道向西走,而是改走新改道的沿河路,再折向西,最后掉头绕道一条小路,抄近路来到和州路偏北位置的柴棚。吴尔停了车,下车实地勘察了这段水泥小路,发现这条小路可以到达柴棚门口。个发现让他松了一口气,要不然,扛着那么一个大活人走这段路,风险太大,万一碰到喜欢管闲事的人,就有可能穿帮。
吴尔西装革履,领带飘飘,没有人怀疑他别有用心。他转了一圈,心里更加有底,大摇大摆把车停到老板楼下的坪地,摇晃着手里早就配好的钥匙,开了柴棚门,把棉花扛了进去。他把棉花丢在地上的时候,发现地上有一封没有封口的信。信是一个叫帅歌的人写给一个叫粟麦的人的。起初吴尔没理顺人物颠倒关系,反复读了两遍之后他明白了,写信的这个人才是真正的帅歌,听口气是个警察,而那个被称为粟麦的人就是那个假帅歌、假顾月、假棉花。帅歌在信里说,自己是根据她寄钱给棉花的汇款单上的字迹找到这里来的,而且知道她就住在这里,他怀疑她就是伤害二茨,致人死亡的嫌疑人,他希望她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粟麦,你走之后,我对二茨的案子重新做了调查,发现许多新的疑点和线索。但单凭一些疑点,不能构成法律依据和犯罪事实,现在二茨的案子基本上已经结了,我不知道该不该安心合上案卷,也不知道那个伤害二茨的人是否能安心地逍遥法外。我研究和分析了当时的情况,估计案发当晚,你是属于误伤二茨(而且这里面一定有不为人知的原因),根据我国《刑法》对自首以后予以从宽处罚所作的原则性规定,过失伤害致人死亡的处罚是很轻的,如果主动投案自首,还可以从宽处罚。既然你已经意识到自己触犯了法律,而且陷入内疚与自责的深渊无法自拔,何不选择投案自首,早日解脱呢?你还年轻,很多大好的前程和美好的生活在等着你,不要一错再错了……”
帅歌还在信的末尾留下了手机号码。
吴尔按照信上的电话号码拨了过去,很快,电话接通了,是一个年轻的声音:“喂,你好,我是帅歌,你哪位?”
“别管我是谁,我告诉你一条准确线索,你最好去《宝灵日报》社和红蜻蜓洗浴中心一个叫‘脊椎整形专家按摩中心’的地方去找你要找的粟麦,她在报社的名字叫顾月,在洗浴中心叫棉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