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半枫消瘦了不少,毕竟是个养尊处优的富二代,沦落到这种任人使唤,三餐不饱的地步,不瘦也难怪了。
他走到我面前,脸色疲倦,连打了几个哈哈才问我:“小鹿,你打算从哪里进攻?”
我瞅了瞅其他人,几乎都是往楼层进攻,怎么说,屋里比较暖和一点。
本来,我也是这么想的。
倏忽之间,我隐约在幽深的黑暗的森林里瞥见了一闪而过的如同鬼火一般的火光。
总结一下前半个月的经验,那些猫啊狗啊,被找出来的地方几乎都在楼内,比如一头猪被放在了一个水池里,要不是有情侣吵架,情侣中的一个女同学把男的推到了水池了,恰好那男的碰到了那头猪,那头猪发出了惨绝人寰的尖叫声。
要不然,那天晚上估计我们又得熬到天亮。
所以说,也许这回的猎物可能被安排了在森林里面,前几次猎物在森林出现的次数屈指可数,正好今天夜里起风,温度下降了不少,大家都会为了暖和而直接排除了森林这个地方。
我抬眼看向叶半枫:“疯子,我们去森林吧。”
“你还真把自己当鹿啊?”叶半枫在冷风中哆嗦了一下身子:“别去了,今晚月亮没出来,里面黑乎乎的,指不定跑出什么东西,吓死你。”
叶半枫想要诈唬我,我也不是那么好诈唬的,虽然有点儿胆小,也挺害怕进森林,可,我的胜负欲有点强烈,直觉也告诉我,必须进森林。
我吸了吸鼻涕:“走吧,我去屋里拿电筒,你拿个武器,我们一起抓住那个家伙。”
尽管夜里突然的任务很令人不爽,可完成任务的人拥有延长吃饭和洗澡时间且不用站军姿三天的特殊权利,这个权利特别诱惑人。
奖赏诱人,任务自然也相当地具有难度。
我的脚底板已经长了几个水泡了,本身就是个吃货,已经饿到生无可恋了,因此,这回,我绝对要拿下这该死的外敌。
我从军官那儿申请了两个手电筒,并且申请到一件有棉的马甲。
叶半枫取了一把钢叉和一条麻绳,也得到了一件马甲。
他把麻绳套在自己的身上,一手拿钢叉一手拿手电筒,走在我的前方。
我总怕背后有什么东西会突然冒出来,就建议两个人背贴背地走,即是说,我是倒着走,一直用手电筒照射着后方。
估摸着,叶半枫也不会把我往坑里带,现在的我们可是一队的!
黑魆魆的森林里,完全没有半点的光芒,我的眼里除了那些犹如鬼魅的树枝之外,什么都没有。
但我必须提起十二分精神,紧紧地观察周围的一切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