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吃它干嘛呀?”盛骁泄了气,好言好语地哄着,“来,张嘴,啊——”
沈俊彬无力地将脸别过一边:“真的不吃了。”
盛骁:“求求你了,吃一口。你吃一口我给你唱个歌。”
“……”沈俊彬不禁回头。
他听过盛骁唱歌,听得出盛骁真的是被人捧在手心长大的,以至于对自己的声乐水平判断有一定误差。当然,也可能是盛骁其他方面太过引人注目,所以才反衬得他才艺平平。可不得不说,即便他唱得重在领会精神,也比保真高音质的原声碟更吸引人,足以作为一项奖励。
这一点,谁来都得四脚朝天地承认。
眼下最吸引沈俊彬的还不是盛骁要唱歌,而是这个人竟然真的在为自己吃不吃饭这么一件小事绞尽脑汁。人生在世,说到底也不过衣食住行这四件小事而已。
静心想想,拳脚相见虽为文明人所不齿,但绝对足够使得有情人怦然心动。
至于前路,待车到山前再找吧!
四目相接,盛骁抓紧时间表现:“啊——宝贝儿,张嘴了。”
沈俊彬果断把头一低,连着勺子柄一口咬了下去:“一口。”
盛骁了然笑道:“先记着,回头一起还你。”
他一只手端着餐盒架在床沿,食指和大拇指之间拉出一道开弓的弧度。
沈俊彬扫了一眼,手掌顺势覆了上去。
盛骁无比知情识趣,像陪花酒般眼波流转,欲拒还迎,半推半就,仿佛是为了完成身负的喂饭使命,才不得不忍辱屈从。
谁知沈老爷专好此道,解风情得很,天越黑他眼越亮,盛骁越委屈他手掌抓得越紧。
就着盛骁的豆腐连吃了几口饭,沈俊彬逐渐心猿意马,口腹之欲愈满足,禽兽之心愈起,恨不得现在就全院熄灯。
一两顿饭吃不吃都不要紧,这样的人坐在他眼前,辜负了韶华才是天理难容。
执手相望已不能满足他,他单手解开盛骁衬衣袖口的纽扣,长驱直入钻了进去,手掌在盛骁手臂上来回摩挲。
盛骁被他摸得人也痒,心也痒,坐在床边无声笑弯了腰,将一勺饭菜举到他嘴边:“别毛手毛脚的,不然我赖着你。”
沈俊彬靠在枕头上,大爷似的张开嘴,示意他把饭喂到嘴里,坦坦荡荡地边嚼边道:“求求你快赖上我。”
二人吃个饭脸快对到一块儿去了,眼里再容不下别人,自然也没注意到一位礼数周到的男士何时敲门进了屋。
那人一看,马上明白这俩人怎么回事儿,以为自己走错了病房,抱着非礼勿视的想法打算退出去。可耳边传来的说话声音他又委实有些耳熟,因此不得不歪头认一认,躺在床上吃饭的那个到底是不是他表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