焕邦公曰:“五十年乃一啸,山林犹震,岂得无朋?焕邦今为伥矣。”
言虽滑稽,其实甘从。
兰乃搜检风俗,以佛诞,端午,婚嫁,年节为纲,辟事周备,集约乡人。
造长街宴,另组龙舟,狮舞,春灯,连枪,秧歌诸队,习练精熟,以飨远人。
其精非俗社可比,皆大可观。且欢洽融娱,游人绝倒,爱之无已。
社队每出,皆乐从游,遂成特色。芝兰当前,非他乡敢轻效之。
府县闻之,命皮公以报,立兰为文化传人。
二子曰:“为女子者,少年丧父,中年丧夫,老年丧子。摧残叠迫,至如兰者,诚为惨怛。而能历此哀者几希。然兰终自珍自振,历难而不渝者,盖以女子之慈爱,天性之温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