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头母鹿的警觉性很强,预感到有人迅速靠近,它立马抬了一下腿。
这一脚踢在叶卿的后腰,他扶住眼前人,忽而头晕了一瞬。
程晚的搀扶让他清醒过来,“它踢你了??”
“嗯。”叶卿怕她担心,说,“没事,踢得不重。”
“真的不重吗?”
“不重。”其实还挺疼的。
程晚松了口气:“没有事就好。”
她将手放在叶卿的腰间,给他按摩按摩,却碰得他痒痒的。
叶卿被那一脚踢得很不舒服,但他没有说什么。
一天过得很快,因为在那条狗身上花了太多时间,程晚几乎什么都没玩。
到了要回家的时间,他们要坐大巴回市里。
谢誉小先锋是绝对不会错失任何机会和他的女神坐在一起的。
因此后上车的程晚只能坐在叶卿身边。
叶卿起身,给程晚让出了靠窗的座位。
也许让位也没那么必要,但是在叶卿印象里女生都是比较喜欢坐窗边。
程晚的双手被冻得红彤彤的,她握着那杯已经散尽了余温的咖啡。
叶卿看着她的关节,说:“放我口袋里吧。”
程晚眨巴着眼睛看他,叶卿已经伸出手抓住她。
被暖烘烘的掌心包裹,程晚恍惚回到了小时候的冬天。
叶卿的手比以前更有力量了。
他的口袋里装着两颗玻璃球,小小的弹珠暖暖的,在她指尖滚动。
叶卿这一天,装着一肚子的困惑和她待在一起。
为什么骗我?为什么离开?为什么会来到这个城市?
但是现在,他却都不想问出口。
夕阳下的程晚恬静温婉,她再不是那个无家可归的小男孩。
“程晚。”
“……嗯?”
“没什么。”
只是很想念一念她的名字。
有名有姓的这两个字,终于让她成为了独一无二的人。
外面有一面湖,是深蓝色的,太阳很快便会沉下,然后月亮爬起,湖对岸遥远的教堂金碧辉煌,映落在水中。一抹红霞沉进了天空的角落。
叶卿看着这样的风光,水天一色的蓝勾出了程晚脸型的轮廓。她的五官是很深刻的,尤其是眼窝和鼻梁,从侧面看很漂亮。
叶卿很喜欢北方,因为人烟稀少,他不喜欢热闹。北城的小镇会让心情沉淀下来,听说当年苏武到贝加尔湖畔牧羊,如果叶卿是苏武,他一定会留恋这里不再归汉。
如果这趟车能够一直一直绕着湖开下去就好了,那他就能和程晚待得久一些,他纵容自己这样想下去,甚至希望和她一起留在这样人烟稀少的地方,过一场深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