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个字一个字敲完,又从头读了一遍。
嗯,前因后果交代清楚,合情合理。她随手点击了发送。
发完,又补上一句:【不是约会。】
约莫过了五分钟,手机嗡得一震。
曾嘉:【?】
曾嘉:【我以前也八卦过你和小威,怎么不见你特意解释?】
陈陈:【那不一样。】
曾嘉:【哪里不一样?不都是男人吗?】
陈陈:【你明知道我不喜欢小威。】
曾嘉:【那你喜欢周时忆?】
陈陈一惊,飞快回复:【当然不是,你别瞎说!】
曾嘉:【那到底有什么不一样?】
陈陈不假思索回复:【因为他是周时忆啊。】
因为他是周时忆啊,是她少女时代那个冷漠疏离、闪闪发光却会对她无奈对她笑对她和对别人都不一样的学霸同桌。
是曾让她因为他的不告而别而失落整晚的少年周时忆啊。
可那份感情是喜欢吗?
她不承认。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作者有点词穷,那就聊聊这俩笨蛋的感情。少年时期都不懂什么是喜欢,一个骄傲笨拙不会表达,一个天真可爱不开窍,生活环境、人生追求又差得太远,空有一颗对对方好的真心,即使在一起也未必有好的结局。
可现在,不一样了。十一年,经过求学、工作、在社会上的打拼和历练,人会变得更包容、平和、更接地气,也更不容易意气用事轻易放弃,在渐渐懂得自己最心动、最渴望、最快乐的时候,再遇到那个非他不可的人,两个人在一起小心翼翼试探,真心实意相处,慢慢地,再学会爱,从少年玩伴,变成人生伴侣,我觉得这样的爱情也很动人。
当然啦,这只是我个人的一点想法,写文是主观的,看文也是主观的,每个人都会有自己不同的感受。只希望我写得开心,你们看得开心,就够了。
PS:请评论,请支持正版,作者也要恰饭,怎么着也得吃个半饱吧(卑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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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废话太多了,大家见谅。二更在晚上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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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二十六瓶甜牛奶
陈陈和曾嘉争论了半个多小时, 也没争论出个所以然来。
陈陈一口咬定, 她高二那年才十四岁, 整日浑浑噩噩迷恋漫画, 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