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落日镇,最大的资本家就是他老王。
通过毛利人这件事,老王认识到将老牛仔麦克森的马具店搬迁过来是刻不容缓的事情,以马具店里那些手艺品的卖点,肯定备受游客欢迎。
他找上彼得逊,说道:“尽快让麦克森搬迁,我等不及看到镇子里出现一座传统手工马具店了。”
彼得逊看到自己的老朋友这么被镇长重视,也衷心为他感到高兴,立马拍胸膛道:“今天就搬,我去找他。”
老王想了想,道:“那我去帮忙吧,反正今天没什么事。”
哈尼趴在办公桌上撇嘴:“又要翘班了吗,镇长?”
老王给了他一个白眼:“镇长去干正事,给镇子搞一个新的商店,增加你税收数额。”
哈尼咧开嘴笑了:“镇子的税收真不错,最近两天又有店铺进入镇子了。”
“什么店铺?”老王没注意。
“一家美容美发沙龙,很出名,就是剑与魔法。”
老王一听这名字挑起了眉毛:“盯死他们,稽查官,本镇长在这里下命令,这些混蛋要是敢偷税漏税,弄他!”
“什么仇什么怨?”
老王又想起了当初被发型支配的恐怖,也就是伊娃发现了他的内在美,否则他当时正是追求伊娃最热烈的阶段,顶那么个狗啃发型出现,真有可能被姑娘给PASS。
这点不需要解释,他准备开车去奥城,结果看到彼得逊骑了马,惊讶:“你准备累死你的老马?”
落日镇隔着奥城还有四十公里呢,以老马的体力,支撑过去真不容易。
彼得逊大笑着拍拍老马的脖子,自信地说道:“如果说速度和爆发力,我的老伙计确实不行了,但是镇长,说道耐力,那我的老伙计今天得给你上一课了。”
“永远别小看一匹老马向往疾风的心!”
老王骑上了土豪金,他们两人骑马去奥城,这也是一个吸引麦克森的策略。
土豪金起初不明白要干嘛,在路上小步行走,但是当离开镇子有段距离后,它明白自己要远行了。
顿时,属于孩子的兴奋劲来了!
土豪金四蹄翻飞,好像一阵旋风一样往前狂奔,金色马鬃迎着朝阳飘飞,要不是长得太丑,这个场景可以放到网上装一波了。
王博也是头一次长途驾驭骏马,起码开始的时候感觉不错,土豪金沿着路边奔跑,他微微抬起屁股,挺直腰目视前方,感觉自己好像出征的大将。
彼得逊悠然自得的坐在老马背上慢慢悠悠的行走,他手里拿着个铁酒壶,时不时抿一口,有种“真名士自风流”的气质:
“年轻人没经验,三四十公里的路途奔跑过去?以为自己的卵子是金刚石做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