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通常都很美,王大小姐也很美,她的美像太阳,能令人感到浑身都在发热,这可是很危险的。
但这并不是王大小姐最特别的地方。
丁喜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她正在喝酒:她,和她的朋友小琳。小琳没有喝酒,小琳喝的是茶。
当时他还并不认识她们,他只是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这两个女孩子,喝茶的脸很红,好像喝得是酒;而喝酒的脸很白,好像喝得是茶。
在老山东的店里,用鸡卤配拳头大小的馒头,看上去文文静静的王大小姐吃得居然不比邓定侯慢多少,连老山东都不得不苦笑:这个吃饭像一个大男人、吃饭像两个大男人的女孩子,偏偏任你怎么看,都没有一丝一毫的男人气;不但是个女人,还是个不折不扣的女人。
这样的女人不是有一点特别,而是至少有十七八点。
不然,她怎么会爱上丁喜,要命的丁喜?
不然,她又怎么会让丁喜也爱上她呢?
只是,明明相爱,却偏偏要努力做出一副冷淡、不在乎的样子,挖苦,讽刺,让人们相信,他们其实是很讨厌面前的这个人的,讨厌得不得了。
小儿女之间的爱情,本来就有很多种,而这,也未必不是其中的一种。
既然可以有小马与小琳的一见钟情,为什么不能有丁喜和王大小姐的“不是冤家不聚头”?
每一种爱情,都有属于它自己的模样。
有了爱情,就难免会有人吃醋,有时吃醋的是女孩子,也有时女孩会让她爱的人吃醋。
不是不善良,女孩在爱中所做的一切,本来就都值得原谅。
我喜欢这样的女孩子,敢爱敢恨,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时候,有男儿不敌的豪气;在爱人面前,却又变得不胜柔美与娇羞。
这样的女人,也应该是天下男人所梦寐以求的吧?
王大小姐最终征服了心爱的人,依靠的却不是她的霸王枪,依靠的是什么?
相信每个人都是知道的。
如果世上多几个这样的女孩子,那么我想,这个世界一定会更可爱的。”
第389章人在江湖
“人有些困了,闭上眼,嘴角轻轻翘起,因为他在睡着前想起那一年一起哼过的歪腔小调:
馒头白呀白,白不过姑娘胸,脯。
荷尖翘啊翘,翘不过小娘屁股。
……*^_^*
城内一条石街禁路,一袭早生华发赤足狂奔的青年:
温华,我草你祖宗十八代,谁他娘的准许你不练剑了。
他用尽最后的力气掷出手中天下名剑,这是他专门要送给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