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秦浩,这孩子简直是秦商翻版,根本不用她往正道上引导。
半年相处下来,她倒成了他恪守严规的绊脚石:不让他起太早睡不够,不让他读太久伤眼睛,不让他学太多费精力。
童年不可追。
本该天真烂漫的珍贵阶段,不能让他和猴子像她一样……追溯那段回忆发现毫无色彩。
“主子,果脯蜜饯的事明日再想,快趁热吃肉,这红烧肉可真香。”小毛用公筷给主子夹了块肉,拉回她的思绪。
她虽蠢笨,但已与主子日夜不离近身相处几年,怎不知如今的主子早已不是当初别院里的那位姨娘。
总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变化。
“你近来似乎很爱吃肉?”
梁辛挡了那块泛着油光的五花肉,接过筷子反手送进了小毛的碗里,“落花居的风水真好,把你们之前掉的肉都养回来了,不过晚饭应以素食为主,别吃太多荤腥。”
这丫头和小猴子一样,小脸圆润多了。
“你这年纪怎地这般讲究?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有什么好忌讳?像小毛小猴子这样才好,就你们母子连饭都不好好吃。”杨老爷一口闷了杯种的新酒,继续道,“待念哥过来见到,会以为落花居亏待了你们。”
这个梁辛一开口,那三个就不敢不听,且她连他们夫妻的作息饮食都管了。
“杨叔,可别当我没看见,这已是今晚的第一杯了。”梁辛夹了一筷子清炒芹菜搁在这位长辈的碟中,面色从容:“这落花居他都已经给了我,这些小事就让我说了算吧。看看您的肚子,都比隔壁张家媳妇的大了。”
念哥是秦商的小名,据说是他祖母起的。这杨氏夫妇是他祖母那边的亲戚,具体亲属关系人家不说,她也没问。
来落花居的第三天,她已看出这夫妻俩的饮食习惯不太健康。
杨老爷贪酒好肉,杨夫人做得一手好菜,因惯着丈夫,几乎顿顿荤腥为主。长此以往,厨艺日渐精进,便越发重口腹之欲。
这是个恶性循环。
梁辛吃了两天就明白他们并非是因为要“待客”才顿顿不落“大菜”,故而提了……建议。
明面上是建议,相当于管束。
“这是刚起出来的新酒,淡得很——”
“再淡也是酒,正因不是烈酒才能喝两杯。杨叔若不嫌弃,我上回酿的葡萄酒倒能再给你加一杯,不过得饭后喝。”她为杨老爷斟满酒便顺势将酒瓶搁在自己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