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这里空气也非常好,就感觉呼吸都有点轻松自然的味道。真好啊”林宛菡感慨道。她家一直在县城,基本上可以说没有去过乡下。城市就算不说大家也知道空气质量咋样。这次她是第一次来农村玩,而且是这么偏僻的小山村。
“以后想来玩就和他们过来就是,现在来了一次,路熟了也不怕迷路。你要是想一个人来也没问题,提前通知我,我到路口接你。”孙乐圣说完还不好意思看她。他知道林宛菡不可能一个人来的,不说父母不会同意,她自己也不好意思一个人来。
“嗯,到时候再看吧。”林宛菡轻轻的答道。她明白自己不可能一个人出门的。
回到木屋,添加好柴火,孙乐圣先叫林宛菡去叫其他人起床,他自己则开始做菜。
最先做的是红烧兔肉。把油热好,把准备好的配料倒入爆香,等香气起来后再倒入兔肉翻炒,待炒至金黄色,就可以起锅了。兔肉一定要先用滚水煮熟煮烂,不然炒出来的不烂,吃起来也没什么味道。其他菜都是属于家常菜,十多分钟也就搞定了。
雷侯他们起来闻着香气,都嗵嗵嗵的快步下楼,听的孙乐圣还以为他家的小楼都要倒了。
还是雷侯这个吃货最先到的,一把就坐到了桌边,使劲吸着鼻子。香,实在是香。第二个是钟思若,后面的是汤文浩、云康平和叫他们起床的林宛菡。等人到齐,坐好后,晚餐就正式开始了。
“真香啊,孙大圣,没想到你厨艺这么好啊,不错不错,姐姐今天有口福了”钟思若一点也没有客气,拿着筷子就夹了条小鱼干放入嘴里。孙乐圣炒的小鱼干香味扑鼻,咬起来酥脆可口,吃的钟思若眉开眼笑。
“老孙,你是真牛比,这红烧兔肉吃完后,哥以后还怎么吃饭了啊,要是以后饿瘦了你得负责。”这样说话的一看就知道是雷侯,这厮吃的是满嘴流油。
兔肉本身就比较鲜嫩,再加上爆炒后香味直钻鼻孔,雷侯本身就是个肉食动物,这下直接就放飞自我了。连不怎么喜欢吃肉的钟思若和林宛菡都吃了好几块,可见这兔肉确实做的成功。
“老孙,菜味道确实好,不错不错。”云康平吃的是野蘑菇,这野蘑菇比卖的香菇味道可是不一样的。首先是口感特别嫩滑,吃起来有股淡淡的泥土味,不仅不让人反胃,反而给人淡淡的香味,再加上本身的蘑菇香味,当真是人间美味。
林宛菡面前的是她喜欢吃的青菜。这青菜叶子炒出来还是青翠欲滴,看起来是鲜嫩无比。林宛菡咬了一口,顿时鲜味扑鼻,青菜独有的香味直冲味蕾,她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她最喜欢吃青菜,所以很多饭店的炒青菜都吃过,但是没有一家的能达到现在的口感,真好,来的真好。
汤文浩端着一碗野鸡汤,这个菜尝下,那个菜也吃下,也是吃的不亦乐乎。
这个野鸡汤没有放其他的配料,就加了点生姜去腥味,就已经是鲜美无比,野鸡肉炖了很久,吃到嘴里入口即化,不像有些地方煲的汤,烫很好,肉确没法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