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进长安,刚回府打算换身官服,罗士信就得到了崔氏相招的消息。
罗士信心念右骁卫有薛永、莫虎儿在也不急于一时,也便转道想去程咬金的府邸。
“我说小兄弟啊,虽然嫂子一力承担了你的婚事。你也不要问也不问,好像没这回事一样吧!”崔氏一见到面就大吐苦水。
罗士信不太了解这个时代的婚礼礼节,甩手掌柜也当的极为干净,确实连问也没问一下,也许在他心底有着小小的抗拒吧,毕竟今年他才二十一,在古代不小,可在二十一世纪却连大学校门都没有走出来,忙道:“这不是有嫂子嘛,天大地大,嫂子最大。有嫂子帮着处理,我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崔氏掩嘴笑道:“果然是长大了不少,这嘴巴甜的。叫你来是告诉你,聘书与礼书已经下了,迎书也拖人写好,等着迎娶之日,你交给新娘就行。纳采、问名、纳吉这些琐事都已经完成,只等最后的纳吉、请期、亲迎。嫂子已经约好了后日行文定之礼,最迟两月,你就真正成家了。这两个月里,你可别在整天不见人影的。公事再忙,也不能耽误了终身大事。你也老大不小了。”
罗士信肃然的点了点头道:“好的,我知道了。一切依旧拜托嫂子了。”
崔氏颔首道:“一家人,说什么两家话。你老哥哥还在办公,嫂子也不留你了。”崔氏作为大家闺秀,对于这方面的礼节还是很看重的。
罗士信也不以为怪,离开了程府,走在回家的路上,念着自己即将成亲,心中也没由的感慨万千。
他怎想得到一个刚走出大学校门对于未来充满茫然的人,现今已经是统帅过千军万马的大将军了,而且还即将于青史留名的佳人成婚:世事之奇,莫过于此。
第一百七十章 铁证在手
长安郑府。
郑丽琬专心致志的翻阅着关于经商账目的杂集,看的极为认真。
在未遇刺之前,郑丽琬从未有过经商之念,对于从商记账是一窃不通。遇刺之后,通过微小的线索,察觉到了凶手的动向意图,果断的展开了反击。但因从未接触过这方面的知识,要从头开始学。
若是常人有如此念头,那一定是疯子,想在短时间内参透一门技艺。
但郑丽琬却不一样。
郑丽琬容色绝姝,当时莫及,才智之高,也是得天独厚,自幼就有过目不忘之能,天生领悟力超凡,学无所不通。她幼时学琴学棋学书学画,学诗学词学歌学赋,一年之功即可比他人数年之力,自小便是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无所不通是人人称道的神童。但因学的太容易,没有学下去的兴趣,以至于长大以后会琴会棋会画会书,会诗会词会歌会赋,样样精通,却因没有学下去而样样不能成为大家,止步于精通这个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