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露县城。
哨卡士卒狂奔而归,直入校场,大声喊道:“报——!”
校场中有个袒胸露腹的汉子,身材虽不高,只有将将七尺,但他的身宽……夸张点儿说,也有七尺。好家伙,看着就跟着一个肉球儿似的!但,这个肉球儿却不是胖子,而是个筋肉人,那粗若人腿的胳膊上,满是虬结的肌肉,老树盘根一般。
此人乃燕国破虏将军,名叫冯吉。早年间是为江湖武士,时常单人匹马深入大漠,掳掠胡人,勇不可当。燕国兵马大元帅偶闻其名,招来一看,赞叹连连,便保举他做个校尉。后来,他是屡立战功,被册封为破虏将军,统帅三军,驻守白露县。
放下手中的石锁,冯吉看向哨卡士卒,嗓门儿很大:“咋啦?被狗撵啦?”
哨卡士卒擦擦汗,道:“将军,您说的那两个人出现啦!”
“哦?”
收敛笑容,冯吉道:“现在何处?”
哨卡士卒忙道:“那人似有察觉,已经向南行去,他的战马速度飞快,弟兄们追不上!”
冯吉呵呵一笑,道:“牵我的汗血马来!看我去追他!哈哈哈!”
冯吉是个纯粹的武人,总结起来八个字儿“头脑简单,四肢发达”。所以,对付这种人,不能太绕,更不能太直接。于是乎,兰馨儿给他写的信里,先是夸奖了他一番,而后又说倪碌的死。总之,无外乎激将法。很明显,冯吉是被耍弄,相信兰馨儿的话,昨日连夜设立哨卡,就在等吴凡的出现。
穿好金锁甲,手提金瓜锤,冯吉跳上汗血马,一骑绝尘。
校场上的亲卫还在慌乱的收拾衣甲,仅有十几人跟上这位雷厉风行的将军。
速度提到最快,冯吉将身后的侍卫甩得老远儿,还洋洋得意的轻轻拍打自己坐下的汗血马,感叹连连:“好马啊!好马!”
此等汗血宝马,得来不易,还是冯吉与北边的匈奴人作战时,追击一个匈奴贵族一天一夜成功杀人夺马来的呢!那是他生平最得意的事情,比任何时候都得意,就是因为他得到这匹汗血马。
冯吉爱自己的汗血马胜过自己的老婆,许多人都认为此仁兄死后,墓志铭上都应该刻上一句——我有一匹好马。
“隋国的狗贼哪里去了?”
冯吉追上自己的士卒,老远儿,大喝问道。
追击吴凡的哨卡士卒指着南边儿,回答道:“那贼子就在前边儿,将军小心,我等的战马实在累坏,恐过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