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导弹艇思想的发展
我海军宣布,我们有了射程为20公里的“加布里埃尔”式导弹,能对抗埃及的“快速”级驱逐舰,而埃及“快速”级驱逐舰能用115毫米舰炮在远距离上同我Z级驱逐舰交战。
1962年,作为权宜之计,我们采取在驱逐舰上装备这种导弹射击敌驱逐舰的方法。
从六天战争时起,我军的状况已有很大改善。因为我们根据新的战术思想,决定大量使用重250吨的导弹艇,这些导弹艇将全都装备由全自动雷达控制的“加布里埃尔”式导弹,以及40毫米和76毫米的舰炮。
但除小部分外,大部分正在建造中,有的还在设计。
法国谢尔布尔造船厂已在为以色列和整个欧洲建造导弹艇。
1967年时,由于以色列海军积极发展新的战术思想,建造出了上述那种崭新思想与旧式武器装备相结合的、使人乍看感到奇怪的导弹艇。
同年10月,驱逐舰“埃拉特”号被装备“冥河”式导弹的“蚊子”级导弹艇击沉。这一悲剧证明“埃拉特”号是脆弱的,以海军损失了该舰和47名官兵,痛感为适应新时代战争的需要必须迅速改变“体质”。
同年12月,购自国外的“米夫塔奇”号导弹艇到达海法港,但上面还未装备武器。后来,“石油钻探”号导弹艇到达海法港。之后,我们用了五年时间,对导弹的安装和性能进行反复研究。
1968年,按照海军在红海执行任务的需要,开始设计“雷谢夫”级导弹艇,1970年着手建造。
我海军的战术思想不能不考虑一个前提,那就是:2枚“加布里埃尔”要与5枚“冥河”对抗,而且“加布里埃尔”要在自己的射程以外与“冥河”对抗。也就是说,我导弹艇同“黄蜂”级导弹艇交战时,迫切需要采取某种方法克服20-30公里的射击距离差距。为此,我们采取分三个阶段进行对抗的作战方法。
第一阶段:早期发现、识别敌艇,
第二阶段;敌艇未进入我导弹射程之内时,我采取规避敌导弹的措施,
第三阶段;我先以导弹后以舰炮攻击、摧毁敌艇。
当然,第二阶段最困难。为免遭敌导弹的直接攻击,我们很注意采取电子对抗手段。
实施电子对抗时,我们把对付导弹的措施和导弹艇本身的高速机动结合起来。
从1968年到1973年期间,我们在战术和电子技术上都注重改善第二阶段的措施。
在电子技术方面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解决在狭窄的导弹艇内安装电子设备的问题,二是研制、利用性能可靠的电子设备的问题。
虽然整个西方都有电子武器,但我们面临两个难题:一是从其他国家搞不到可以立即使用的电子设备,二是我们能得到的电子设备全是大型舰只用的。
另外,在小艇上如何进行电子战的问题当时也未解决,因为西方各国对导弹艇及其电子设备的必要性没有丝毫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