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了,你下去吧!”
冯警司忽然想起来,刘建明的档案中,确实记载着刘建明枪法如神,当初刘建明一个人就把国际恐怖组织五十多人击毙,似乎今天击毙二十八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想到这里,冯警司把改签的文档和报告都签好,让秘书归档,他自己却是施施然离开了警署,下班回家去了。
……
旺角的人口密度,以及人口的复杂性,给这个地区带来了很大的隐患,同时也给黑暗势力孕育的土壤。
在刘建明还没来到旺角警署之前,其实当地社团基本上已经得到消息了。
但是每人把他当回事,说白了,刘建明虚岁才二十四、五岁,放在那些社团大佬的眼中,就是个乳臭未干的毛孩子,自己放个屁,都能吓坏他。
但是刘建明来到旺角警署第一个下午,女人街的杀手枪击案,就像是一阵西伯利亚寒流,瞬间把这些社团大佬吹的心情哇凉哇凉的。
紧接着,刘建明的枪声在旺角各处响起,基本上他到达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必然要宁静一下午的时间。
等夜晚到来时,刘建明已经击毙了三十多个抢劫犯、绑架犯和杀手。
这丫就是一个逼神,一个神经病啊。
从警署接到报警,直接冲出来,几乎是瞬间,就把人干掉,子弹发发打在眉中心,把头盖骨全部都掀开。
完全就没考虑,给匪徒们一个思考投降的机会。
难道现在警察办案,都不需要口供什么的了?
都说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不要命的怕神经病的。
如果说普通市民是“软”的,那么原来的警察就是“硬”的,而各个社团自认为是“横”的,而那些大圈仔杀手则是“不要命”的。
现在旺角来了一个“神经病”的,其他人瞬间感觉这游戏没法玩下去了。
旺角区域其实就这么大,从南走到北,从北走到南,开车子的话,话费不了十分钟,想要转一圈,顶多半个小时就够了。
这么屁大点区域,刘建明待在警署,那里有险情,他几乎能在几分钟内就赶到。
按照他这性格,赶到之后,噗噗噗噗……
一阵枪声过后,所有歹徒都要趴下。
大家还怎么玩啊。
都别玩了,大家洗洗刷刷,回家睡觉去吧。
社团的老大们瞬间息了给刘建明闹事,示之以威的想法。
开嘛玩笑,刘建明今天已经用实际行动宣誓了旺角辖区,他这个枪神的绝对霸权,哪一个社团敢在这个节骨眼上搞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