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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民贼乱国警电言贼狼狈为奸》(1913年4月13日下午九时北京电),《民权报》1913年4月14日,第3页。

[177]《杉村驻德大使致牧野外务大臣电》(1913年4月5日,第26号)、《杉村驻德大使致牧野外务大臣电》(1913年4月27日,第34号),邹念之编译《日本外交文书选译;关于辛亥革命》,第432、443页。

[178]本社驻京特派员寒松:《无限悲观之北京政局》(二),《民立报》1913年5月7日,第6页。

第七章牵涉宋案各人最后结局

宋教仁被刺消息传到北京后,袁世凯立刻下令,责成江苏都督、民政长等迅缉凶犯,穷究主名,务得确情,按法严办,又要求立悬重赏,限期破获,按法重惩。[1]黄兴、陈其美及闸北巡警局、沪宁铁路局、上海县公署、上海地方检察厅等,也都悬赏捉拿凶手。[2]很快,国民党人就通过古董商王阿法及六野旅馆住客获得重要线索,并报告租界捕房,将应夔丞、武士英抓获。但远在北京的洪述祖被袁纵逃到了青岛,赵秉钧、程经世则称病拒不到案。引人注目的是,武、应、赵三人,还有那位在宋教仁追悼大会上为赵秉钧打抱不平的王治馨,在仅仅一年半时间内相继死亡,从而引发诸多猜测。其实,在对宋案案情进行详细考证之后,四人死亡之谜,大体已经可以解开。至于洪述祖,虽然一时漏网,终究还是未能逃脱严惩。

一王阿法出庭作证及其后不知去向

王阿法,又作王阿发,河南人,一说湖南人。[3]他是应夔丞曾试图收买充当杀手之人,又是案发后数次在会审公廨出庭作证之人。他与应夔丞究竟是何关系,在刺宋案破获过程中扮演过怎样的角色,后来结局如何,这些问题都是过去没有讲清楚的。

宋教仁被刺第二日,国民党人陆惠生就从前任东方招抚使张秀泉及其护兵邓文斌(又作邓文炳)处获得一条与案情相关的重要线索。[4]据张秀泉讲,宋教仁被刺前数日,邓文斌曾告诉他说:

有友人以事相属者,曰某大人欲置一人于死,询余能任此役否。余即偕之往见所谓某大人者,顾不相遇。其后余以事关人命,不欲冒昧从事,遂辞复不往。因夫〔未〕悉其究竟,不知所谋者如何人也。[5]

宋教仁被刺后,张秀泉想起邓文斌所言,即询邓以某大人之姓名,及往见之场所,讵邓皆忘之;又询其友人之姓名,则为王阿发。张秀泉判断此事必与刺宋案有关,于是告诉了陆惠生。陆惠生急使人召邓来,啖以重利,使速觅王阿发。在宋教仁被刺第三日,邓文斌找到了王阿法,经陆惠生研问再四,王阿法终于道出实情。[6]他说:

余业贩骨董,至上海数月矣。前有友人曰胡〔吴〕乃文者,授余一函,嘱持之至法界之文元坊(在西门外)谒一人,曰应桂馨,其人多财,当有所交易。余受其函,即持往文元坊谒应,见其门外有榜三:曰某某经租账房,曰国民共进会机关部,曰江苏巡查长公署。既而见所谓应桂馨者,为一长身瘦削之人。余出胡〔吴〕函后,即以画卷一幅,向其求售,渠却之,余遂辞出。后数日,又往,值渠方在隔室与一人言事,虽不甚辨其所言,但闻云:此事若成,则可得酬金千元。又云:此事必须速做。既而出见余,余以某境状之显贵也,意其交游必多,以有胡〔吴〕乃文一函之介绍,遂向之求事。渠遂告余,谓方欲置一人于死,其人报馆之主笔,大不利于今总统袁世凯,如余能胜此任者,则事成当以千金为余酬。言次,出一照片示余曰:欲死之者,即此人。此照片为一制就之明信片,片之四围,皆已剪去,唯其背面有铅笔书渔父二字。余当以不能为此等事却之。渠又询余有友人能任此役否,余忽忆及邓,素知其饶胆略,因即向应言之,应嘱余招邓往晤。余出寻得邓,即告以应之所托,且偕之往见应,值应他出未见。既而邓以此事不能冒昧承任,遂不复往晤。其后三、四日,余又于途中遇应,应一见余,即停车招余作耳语,谓:前日所言之事,汝及汝友既皆不能为,则慎勿泄之于人,否则汝性命不可保。余唯唯。应遂驱车去。其后未之见矣。[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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