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理论]《宋案重审(出书版)》作者:尚小明【完结】
文前插图
宋教仁(1882-1913),字遯初,号渔父,湖南桃源人。同盟会领导人之一,《民报》《民立报》主笔。历任南京临时政府法制局局长、北京临时政府农林总长、国民党代理事长。主张制定民权宪法,建立政党内阁,实行平民政治。1913年3月20日晚在上海沪宁火车站遇刺。
1913年3月22日凌晨宋教仁瞑目后,黄兴言,俟穿衣后再行摄影,以符宋君之光明正大。范鸿仙言,宋君遭此惨劫,不可不留历史上哀恸纪念,居正赞成,遂赤上身、露伤痕,拍此一照。
临时大总统袁世凯
国务总理兼内务总长赵秉钧
内务部秘书洪述祖
江苏驻沪巡查长、共进会会长应夔丞
退役军人、枪手武士英
1912年10月16日经洪述祖引荐江苏都督程德全颁给应夔丞的委任状(原件藏北京市档案馆)
1913年1月14日赵秉钧遣人送应夔丞应密电本时手书便函(采自《真相画报》1913年第17期)
1913年2月1日应夔丞致赵秉钧东电报告收买国民党议员及报馆操弄宪法起草情形(原件藏北京市档案馆)
1913年2月2日应夔丞致赵秉钧冬电提出构陷孙黄宋计划得到袁世凯支持(原件藏北京市档案馆)
1913年3月6日洪述祖(观川)于天津私宅致函应夔丞,以除邓并登其死耗于《民强报》为例,唆使应夔丞对宋教仁乘机下手(原件藏北京市档案馆)
1913年3月13日下午洪述祖致应夔丞燬宋酬勋位电(采自《真相画报》1913年第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