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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轱辘,轱辘”何晨肚子里传出一阵雷鸣响声。

“大爷的,虽然在以前的世界里活的猪狗不如,但怎么好歹一日三餐也有着落。来到这里倒好,一日两顿不说,而且有时候还吃了上顿没有下顿。你妹的,真不是人过的。”何晨愤愤不平几声,开始清扫战场,希望能找出一些干粮。要知道何晨长的人高马大,平时胃口不小,更不用说经过一天的恶战,那要消耗多少体力精力?

地上黄巾兵的尸体,何晨看也不看,这些人的身上,就算是老鼠进门,也要空着布袋泪奔而出,一点油水也别想捞到。倒是地上躺着数百个官兵,可以好好搜刮一番。

忙碌半响,才从官兵身上找出一些烤熟的地瓜,几个又黑又硬的窝窝头。早已饿的头晕眼花的何晨,哪管什么卫生不卫生,一阵胡吃海塞,这才堪堪打消肚子里的饥饿感。又发了一点时间,从地上挑了一把相对无损的硬朩弓,两壶箭矢,一把短刀。想了想,何晨脱了身上破碎的衣服,又从尸体中挑出一套相对干净的官兵衣服,套在自己身上。这才蹒跚的准备离去。

何晨发誓,这次脱险后,再也不要做黄巾贼。那怕当地匪,也比黄巾兵强。

就在何晨准备离开之际,大地忽然轻轻颤动起来,接着阵阵马蹄声,由远而近,速度奇快。

“不好,应该是南阳的骑兵斥侯大队。”何晨趴在地上,仔细倾听一会,不由脸色微变。

要知道骑兵在汉末中原,特别地处南方,是一系十分奢侈的兵种。黄巾兵中,除了高级将领,一般的士兵打仗全靠两条腿。由于南阳荆州,地靠长江河域,水网密布,很不利骑兵开展大范围冲锋迂回包夹,所以骑兵并没有多少普及。除了用于探查消息,搜索军情的斥侯大队外,何晨相信绝对没有谁能有二十来匹左右马匹放蹄狂奔。

何晨飞速打量一下四周的环境,拖着还没有全愈的身躯,蹒跚到一棵树下掩藏起来。

很快一队骑兵奔驰而来。

光看外表,就知道这是一伙极为精锐的骑兵。在皎洁的月光下,虽然看不太清骑兵长的什么模样,但个个虎背熊腰,身上杀气腾腾,气势逼人。统一穿着米黄色的精致琐子甲,头带青色翎羽盔,马背上横着的红色樱铁枪头,在月光下冷冷生辉。背后跨硬木弓箭,这显然不是装饰,说明这队骑兵应该都是刀弓娴熟,远近兼通。

在领头勒马抬手中,所有骑兵整齐一至的拉缰勒马。

“马通,孔二,张坥,黄田,搜查一下战场。其他人戒备。”在烈马一阵阵“津津”撕裂声中,一声颇有威严的声音空中响起。

“是,都伯大人。”所有士兵翻身下马提刀,动作十分干净利索。

很快,斥侯分散开来,弓箭手占据隐蔽位置,枪兵扼通道路口,四处警戒。

虽然看起来士兵有些分散,但所拉距离不远,一有突发事变,便很快就能结阵自守。

从这细微的动作上可以看出,这些斥侯久经沙场,经验丰富。

而被点到的四个兵卒则在后面数个弓箭手的掩护下,四散分开,小心翼翼的前走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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