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地雷很低级的,就物理原理,只要摁住别让它弹起来,拆了引信就行了。”
“那一般人也不会啊,我一开始还以为你俩是哪里来得富二代,到这来陶冶情操的呢,你们到底是什么人啊?”
“别问了,能说不早告诉你们了吗?反正现在我俩是闲人,没什么身份。”叶肖瑾转身想回帐篷,雒艺连忙跑到他身前拦住他。
“那不问了,再问点别的,能留下来不走了吗?”雒艺有点不好意思,以前他没少给这俩人穿小鞋来着,脏活儿累活儿都派他俩,现在看他俩有能力了,又说这样的话,其实有点不太是人。
叶肖瑾待人接物从来都温和有礼,很少当面给人下不来台,况且他并没有觉得雒艺以前做得有多过分,一个团队里面,新人总是要多承担些的。“这个不太可能,我们不会一直在,而且我要听季修的,他说了算。”
这话说得坦诚,雒艺也说不出什么来,只能想着再去游说一下季修再说。
“回来啦,那个王八蛋把我kindle格式化了,怎么有这么缺德的人,我阅读记录都没了。”季修气鼓鼓得,这kindle他一直用,都盘出自己的味道来了,结果一朝回到解放前。
“好了别生气了,你时间一大把,再慢慢翻呗。”衣服被人翻得乱七八糟地,叶肖瑾打算等这的事告一段落了回一趟市里,把衣服都送去洗了,在这用水实在不太方便。
“胖子找你说什么呢?”
“问我咱俩能不能一直留下来,我说不行。”叶肖瑾说完偷看了一下季修的表情,见他表情没什么变化仍然奋战在他的kindle上,稍稍舒了一口气。
“我也觉得不行,咱的新家都没怎么住过呢,还想下个月就回去呢。”季修其实并没有想过下个月就回去,只是昨晚他在陷阱里拆炸弹的时候叶肖瑾的表现让他心里酸疼酸疼的。他对这种争分夺秒行走在危险边缘的生活感到了一丝丝厌弃,偶尔回味一下还好,长久走在钢丝上,很累,他也怕会有哪天,老天不再眷顾他们。
叶肖瑾刚刚捏紧了地一颗心“倐”得放松了,他走到季修身边坐下,一只手圈住他的脖子,也不说话就静静得看着他摆弄手里的kindle。
“怎么不说话?”季修用脸颊蹭了蹭他的手背,软软得头发搔到他手腕上,痒乎乎得。
“说什么?说我爱你,你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