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街头小霸王呢?!确定不是小娇花?!
发质为什么比自己还柔软?!
谭冥冥顿时有点凌乱,不过她瞥见这少年修长脚踝上绑着石膏,旁边放着拄杖,果然是骨折未愈,以及白生生的耳后根还有几团扎眼的淤青和血痂,倒是显示出他会打架的样子。
否则,除此之外,看起来实在和乖巧温顺的小孩没什么区别。
谭冥冥本来在进医院之前还有点忐忑的,就怕这小孩是个不服管教的恶劣中二少年,那可实在没办法相处了。虽然谭爸爸还没说,但谭冥冥知道,他应该动了收养这小孩的心思,就是不敢当着谭妈妈的面说出口。
至于谭冥冥,倒是对于收养一事,没什么抗拒感。
或许是从小在谭爸爸谭妈妈的满满的关怀下长大,所以她从来都不害怕他们对自己的爱会被别人抢走,况且,谭家算是小康,经济上只要节省一点,基本上没什么问题。所以,这件事她打算不插手,留给爸爸妈妈去解决。
即便最后不收养,以谭爸爸的善良性格,应该也不会不管这少年。
看来得经常见面了
想到这里,谭冥冥露出一个笑容,竭力让自己显得像个亲和的姐姐,拎着水果走了过去。
邬念。
十四岁的少年抬起头来,漂亮的琉璃瞳孔看向谭冥冥,眨了眨眼,简直乖巧得不像话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谭冥冥的错觉,怎么他眸子还湿漉漉的,简直乖到要人命!
她忍不住就看向这小孩的漆黑头发,在傍晚光芒下染上一层浅浅的光发质可真柔软。
谭冥冥。邬念静默片刻,一字一顿地念道: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是叫这个名字吧,叔叔下午联系病房护士了,说傍晚有个姐姐会来看望我。
说完,他笑了一下。
这么漂亮的小孩冲着你绽开笑容的时候,冲击力是非常大的,谭冥冥小心脏被萌得一阵乱颤。
不过,更让她高兴的是,竟然被叫姐姐了!
她眉开眼笑道:对对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