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明榛:不疼,为什么抖?
阮苓苓的脸就红了,瞬间爆红,小脚踢了踢:就就我忍不了痛么!你放开我啦!
裴明榛见小姑娘精神十足,也没有哭,想着应该没大碍,可手下刚要放开,就见小姑娘眼底聚起了水雾,不像疼的,倒是像羞的。
未来首辅恍然大悟。
姑娘家,谁被男人拉着脚会好意思?当然都会害羞,可小姑娘拒绝的这么明显,除了害羞,恐怕还有
怕丑。
当时小姑娘生病,就因为脾胃不适会呕吐,就拒绝任何人看到,现在这脚
裴明榛低头,看着握在掌心的小脚。
脚踝很精致,细细的,瘦瘦的,脚趾很漂亮,粉粉的,嫩嫩的,触感如丝绸般光滑,又带着暖暖体温,让人爱不释手。
他握住小姑娘脚掌,鬼使神差低头,在她脚背亲了一口。
阮苓苓:!!!
你你你
裴明榛亲完,唇角勾出浅浅弧度:很香,一点都不臭的。
阮苓苓感觉脑子里在放烟花,带着她往宇宙边缘兜了一圈又转回来,完全不相信这竟然是大佬能干出来的事!
他亲了她!
亲了她的脚!
她也后知后觉明白,所以他应该是察觉到她的别扭不安,用这种动作来安慰她表示他一点都不嫌弃,不要想太多?
可她并不想要这种安慰啊!
拽不回自己的脚,阮苓苓别开了头,看树上的合欢花。
合欢花一簇簇,一丛丛,像绽开的绒毛,带着粉粉嫩嫩的欢快,风一吹,灵动飘荡,好似能轻轻扫到人们的心底,催着人们怦然心动。
阮苓苓想,疯了吧,这男的。
第57章要抱还是背?
裴明榛不是大夫不懂治病,但智商足够,认认真真仔仔细细看完阮苓苓没红没肿疼痛也并不厉害的脚,有了判断。
应该只是一时不慎崴到,并不严重,若一段时间过去仍然不舒服,再叫大夫过府诊治。
阮苓苓点点头,对此判断十分认可。
上辈子穿惯高跟鞋的人,崴脚简直是家常便饭,这种感觉不要太熟悉,疼得并不厉害,完全没必要大惊小怪,休息休息它自己就会恢复。
裴明榛:走吧,先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