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一铭挠眉心,他跟了沈寄多年,积累下来的经验已经固定,处事方法全是应付沈寄的那一套。
依沈寄的作风,身边受宠的小情被人逼得用了手电筒,他一定会把手电筒塞那人嘴里,亲自动手。
之后会把血淋淋的手电筒丢地上,让对方舔干净。
陈一铭见过沈寄做类似的事,具体几次他不记得了,最近一次是惩罚知意。沈寄用高尔夫球杆打烂了他那张某个角度跟茭白相似,害自己母亲断气的脸,将他平时用来化成茭白的化妆品往他嘴里塞。
当时知意被打得不成样子了,沈寄按着他的头,要他舔化妆品。
知意没舔完就被拖去墓园,放血。
陈一铭全程都在现场。
所以,转移躲藏地的那时候,陈一铭就找袋子把手电筒装了起来,原汁原味。
那天破破烂烂的茭白被送去医院急救,陈一铭也被押到了车上,中途他将他和茭白的合作都说了出来,包括手电筒一事。
戚以潦在吐血,章枕在哭,他们听进去了多少,他心里没数。
到了医院,茭白进手术室,戚以潦跟章枕跟过去,陈一铭在那一层的拐角,几个人盯着他。
陈一铭闻着医院独有的死亡与新生味道,突然清醒过来,戚以潦不是沈寄,他的报复,用不到手电筒。
应该。
陈一铭又不是百分百确定,毕竟上流圈的绅士里多的是病态患者。心理上或者精神上。
戚以潦是绅士群体的代表,向来温文尔雅平易近人,极少发怒,谁知道他有没有什么藏得极深的怪癖。
万一戚以潦提起手电筒,那他要是丢了,上哪儿找去。
就因为那一点点不确定,陈一铭最终还是没把手电筒扔掉,而是用医院的洗手液洗干净。戚以潦有洁癖,这点他知情。
等陈一铭现身手术室门外,拿出手电筒,把准备好的一番话讲出来以后,他庆幸自己没将其丢垃圾篓。
因为戚以潦带着手电筒走的时候,手背青筋鼓得骇人。
或许沈氏的前董事长,过上了每天都要吃一吃手电筒的日子。
“什么时候给的?”
陈一铭听到茭白的问声,他收了收思绪:“你摔楼那晚。”
茭白满脸卧槽:“章枕呢,知道?”
陈一铭道:“在场。”
茭白蹙眉看汤碗里的菌菇,那两人竟然只字不提。
负面情绪就像长在心里的霉点,说出来,摊出来,让它见光,它才会消失。
闷着,那霉点只会越来越厚。
好吧,理是这个理,但人不能次次都做得到,他也不行。能做到心里没有一寸霉点的都是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