茭白简直无语,出去跟滚是一个意思?
真的是,老子要搞定八个目标,不算计能怎么办。
谁不想岁月静好张口诗和大海,做个单纯美好的人。
有温热的,带着柠檬香的气息落在茭白耳旁,伴随很低的声音:“我没看到过。”
茭白心里有了个底,姜焉跟了戚以潦挺长时间都没看过,那他更安全了,瓜能保得住。
姜焉在茭白抬头前就坐回去,两手抱胸:“你跟我有仇,老害我。上次,尚名苑,你诱惑我亲你,那天下午我就滚蛋了,连沈董的面都没见着。”
茭白听到前半句就要发火,后半句让他转移了注意力。
原来陈一铭说姜焉没伺候好沈寄,是这么回事。
姜焉作为原著中陪伴沈老狗最久的人,之所以在这个时间点出现变数,是因为姜焉调戏了他。
他房里有监控,不然沈老狗也不会知道那件事。
沈老狗的想法大概是,我的人只能都被我搞,怎么能互相搞?
茭白的房里忽地一暗。
姜焉把窗帘拉起来了,灯也没开,他站在窗边,意味不明地说:“茭小白,沈董认真了,你不趁机捞他一笔?”
茭白没半点冲动,他的一千多万都没机会花,他缺的是钱吗,他缺的是一具健康的身体。
“我要是你,就捞一大笔钱,再耍他一通。”姜焉说话时,指间擦出金属声响,一簇火苗窜起来,跳到他不知何时咬在唇边的烟上,“你不觉得让那种把人当狗的家伙做狗,很有成就感?”
茭白不为所动:“我的人生不需要那种成就感。”
读书大上学,好好工作,这种成就感不香吗?我为什么非得浪费时间在那种辣鸡身上。
真的,他现在做梦都想把那老东西揣进分组里,永世不再见。
但不可能。
自从他被活跃度最高的沈寄扇得耳鸣之后,他就意识到了一个自己一直忽略的问题,一个事实。
他走的不是爽文路线,完成任务就能全身而退,过想过的小日子。
“我要打爆狗头”不过是豪言壮语,嘴上爽爽而已。
不然哪来的劲往前走,还是在前面没有路,需要自己一步一步去踩开障碍,找出路的处境下。
身为狗血的一部分,意味着什么呢?
意味着哪怕他刷爆活跃度,他的所有好友都进组了,他还是不能远离他们。这辈子算是泡在狗血里了。
“亲爱的,”姜焉喊他,“谁爱上你,谁就废了。”
茭白还没说话,姜焉就又来一句,“像我就废了,我对你两见钟情,第二次见就爱上了,我真惨。”
“……”我信你个鬼。
“沦陷而不自知。不想承认,自我忽略,那往往会沦陷得更深,并且错过撤退的机会。”姜焉像一个游走在世俗之外的妖物,“爱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