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寒冬季节时,大山中的人已经换上厚厚的皮袄。自然季凌恒和觉有情入乡随俗,也穿上厚厚的毛皮。这些毛皮是季凌恒特意猎来的,这些凶兽的肉喂进他的肚子,毛皮用来做成大衣。
季凌恒不会缝衣,两件毛皮大衣都是路过部落时,请部落中手艺最灵巧的阿婶缝制。季凌恒还挑选了毛皮的颜色,给觉有情的毛皮大衣是从一头白狮身上取来,毛皮雪白且柔顺。
觉有情穿上这件雪白的袄子,更衬托得面容庄严俊美,丹唇饱满,如同受到众人供奉的神佛。
而季凌恒给自己挑选的是一件藏蓝色的毛皮,这毛皮是从一头山林大妖鹰犴兽身上取来。这头鹰犴兽长着猎鹰的头颅,犴兽的身体,身上覆盖着密密的藏蓝色毛发,隐隐有幽蓝光泽流淌,只因为它为祸一方,被路过的季凌恒随手收拾掉。
这件藏蓝色的毛皮衣穿在季凌恒身上,显得季凌恒白皙的皮肤更白,近乎透明,可见到皮肤底下蓝色的细细血管。他的五官因而更加清晰,仿佛画上去的,眉眼秀美,桃花眼弧度美丽,眼尾略微上扬,鼻尖略挺,嘴唇饱满红润,笑起来脸上还有两个浅浅的梨涡。
觉有情坐在雪地中,雪白的皮袄几乎与雪地融为一体。在他面前生着一堆柴火,柴火上面架着一口罐子,正在煮着雪水。
季凌恒欢快从远处跑来,脚在松软的雪地中踩出一个个萝卜坑,碎雪溅起。
“觉有情师叔,今天又可以吃蜂蜜烤兔子了!”
觉有情转头看去,只见季凌恒一只手抓着一只灰色兔子的耳朵,另一只手则不断冲着他摆动,若是季凌恒有尾巴,现在一定是摇个不停。他的脸颊泛起淡淡的红晕,一双眸子亮得惊人,藏蓝色的衣服溅起点点雪白。
季凌恒很快跑过来,利落的处理掉这只兔子。很快,蜂蜜烤兔子的香气传来,香得能让人把舌头吞下去。
季凌恒扯了一只兔子腿,大口吃肉,吃得腮帮子鼓鼓的。反观觉有情,修长手指撕扯下一缕兔肉放入口中,即使在荒郊野外,也吃出了一番斯文贵气。
季凌恒快速吃完自己的兔腿,舔了舔唇,眼神儿不经意描向觉有情手中还没吃到一半的兔子腿。
但也只是看看,他再怎么胆大也不敢肖想觉有情师叔手中的兔子腿。吸溜着口水,季凌恒把手伸向烤架上兔子的前腿。
下次他一定要抓十只兔子来烤,蜂蜜烤兔子腿实在是太好吃了!
觉有情已经默认季凌恒跟在自己身边,对季凌恒的态度也在日渐发生变化,从一开始的漠视,到现在偶尔会把注意力投在季凌恒身上。季凌恒刚才微小的表情正巧被他收入眼中。
觉有情心中一动,季凌恒嘴巴鼓鼓的模样让他回忆起一岁时候山中捡到的一只松鼠。那只松鼠总喜欢把食物藏在腮帮子里,脸上总鼓起两团。季凌恒现在的模样就跟那只松鼠一样。
他记得那只松鼠总是从他手上接过食物。
于是觉有情鬼使神差对季凌恒道:“张嘴。”
季凌恒对觉有情十分崇敬敬仰,因此听到觉有情的话时,想都没想就遵守,乖乖张开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