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娱]与吉米同行 完结+番外 作者:向家小十
坐井观天的狭窄眼界一下子被豁然打开,终于见识到不同于以往的美丽风景。
之后的过程吗?
只能说……大家玩得很开心。
音乐总能带给人快乐!
当那美妙的旋律响起,现实生活中所有不敢表达的情绪都可以肆无忌惮地全部释放出来,说不能说的话,做不敢做的事,哪怕是发出一声隐藏在心底多年的罪恶嘶吼,也不会有人觉得奇怪……
周日最后一场演出,大家比周六还玩得疯。
主唱、吉他手、贝斯手、连鼓手都会趁着没事时,偷偷跑出来蹦两下,舞台上两支乐队亲密无间地在一起又唱又跳,舞台下的观众有时候激动地根本顾不上听歌,浑身是汗,满脸通红地扯着嗓子大喊大叫,跳舞跳得快昏过去。
但到演出临近结束时,又发生了一件事。
起因是詹姆斯幸运地得到了一次独唱机会。
那是一首袋鼠的主音吉他手前一段时间才创作出来,唱澳洲绵羊的歌。
歌曲不算特别经典,但不怎么难唱,而且,朗朗上口又很可爱,比如,主唱在唱的时候,乐队其他人会帮忙和声,发一些‘咩~’这样的声音。
乔什一直觉得这首歌唱起来太幼稚,可又没办法对自家的吉他手说‘不,我不唱’。
于是,他干脆交给詹姆斯,美其名曰这首歌更适合年轻人,打算等他唱完后,再和乐队成员一起表演个压轴的节目。然后,这场为期三天的演出就可以圆满结束了。
詹姆斯这时候还不太挑歌,只要有的唱就都拿来唱。
所以,他很爽快地答应了。
然后,乔什后悔了。
因为詹姆斯把这首歌唱得……令人难以形容!
这首歌是抒发对澳洲家乡的思念和热爱(在外巡演,袋鼠的主音吉他手想家了),乔什自己试着唱的时候,给人感觉就像是一个牧羊人回到了草原上,看着羊群茁壮成长,发出了喜悦的感叹和赞美。
可詹姆斯唱的时候,对很多语句转折处会有一种出于本能(让自己唱起来更舒服的方式)的细腻调整和处理,使得歌曲被演绎出了迥然不同的迷人风格。